近日,國內某知名音樂人對外宣稱,從今年7月1日起,整個音樂行業的格局和體系將會改變,中國音樂產業將進入全面正版化時代,網絡音樂將開始收費。目前,各大唱片公司、網絡平台以及政府都在做最後工作。
長期以來,中國網民在網絡上享受著免費的午餐,音樂的生產者並沒有分享到應有的權益,筆者支持高曉松等音樂人為爭取權益而對現實進行的抗爭,但又以為,如果把注意力放在就一首歌收取一塊錢或者一毛錢這樣傳統的「提成」方式上,其成功的可能性將微乎其微。簡而言之,就網絡音樂收費來說,有三座大山需要移除。
其一,是民意的大山。在網上免費收聽或者下載音樂,已經是中國網民多年以來的習慣,不管這種習慣是否合理,但總歸是一種客觀現實,如驟然改變這種現實,不管價格如何制定,遭多數網民聯合杯葛幾乎是一種必然,相關網絡音樂平台能否扛得住是個疑問。
其二,是技術的大山。現代網際網路的發展,既是一部創新歷史,也是一部技術與管制相互纏鬥的歷史,收費下載要大行其道,就必須遏制免費音樂的傳播,但至少從目前看,技術上還很難解決這個問題。以美國為例,除了蘋果的iTunes音樂商店通過軟硬體技術的封閉獲得成功之外,其它網際網路音樂服務提供商基本都在虧損。
其三,法律的大山。如果技術無法保證正版音樂的傳播,則法律將成為唯一依靠。但事實是,在網際網路時代,人們對盜版的高容忍度使相關法律幾成空文,哪怕在版權意識較強的美國,也有「70%的孩子都是罪犯」(因為他們都違反了現有版權法),這個數字在中國一定更高。而且,制訂於網絡時代之前的《著作權法》,由於多方、多重博弈,眾口難調,增刪三次至今仍不能出台,更難為維權奧援。
要真正實現網絡音樂的全面正版化,還須放棄「徵稅式」思維,尋創新之路。比如,電視業的盈利模式就可借鑑。觀眾收看電視是免費的,但電視劇製作者卻可以通過把節目出售給電視台獲得回報。同樣,音樂界可以聯手向各個網際網路巨頭,向火爆音樂節目索取回報。像騰訊這樣的網際網路巨頭,完全有實力為QQ音樂等產品支付足夠的費用。
或許,以創新的心態應對音樂數位化所帶來的變革更為重要。在高曉松等音樂人衡量自己的勞動是否獲得足夠回報時,可加入另外一個問題:我的生活是因為網際網路變得更好了,還是更壞了?事實上,儘管傳統的唱片銷售收入減少,但因為「免費」的助力,音樂的聽眾成千上萬倍的增多了,歌手的知名度擴大了,產業鏈增長了,音樂業的蛋糕被做大了。如高曉松,他開演唱會的收入確實減少了,但拍廣告、做節目主持的收入或許反而更多了。
從這個角度講,音樂人們要從網絡音樂中獲取更多收入,與其向網民抽成,不如重新規範產業上下游各環節的利益分配,先拿回應該屬於自己的那塊蛋糕;與其頂著三座大山收費,不如先試試是否能從更符合網際網路精神的「免費」模式中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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