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在國新辦舉行的2012年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發布會上,國家版權局明確表示:網絡音樂下載會收費是必然的。
網絡音樂是否要收費的問題從去年以來一直引發業界廣泛關注。國家版權局此次的表態讓網絡音樂是否收費的問題再度成為業界討論的熱點。
國家版權局介紹,如果運營商宣布不收費,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獲得權利的時候需要事先得到許可,而得到許可是需要付費的,就是要給權利人付費。給權利人付費拿到權利之後,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一是不向使用者收費,但是通過廣告收入、其他收入來彌補運營商的成本;二是使用者需要付費。
據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到,較早進入並致力於移動網際網路中的音樂服務平台多米音樂,從抓住移動用戶暴增的時機開始,到去年多米音樂5.0時代確定主攻音樂社區的方向,在引導上常能預視到發展需求,但長時間困擾其的苦惱,同時也是眾多移動平台數字開發商都在攻克的難題――就是沒有找到合適的商業模式。
早在2012年底,酷狗音樂曾聯合了多家在數位音樂行業處於領先地位的服務商組成聯盟,預推行音樂付費制度,主要是針對用戶下載及高品質的在線播放服務,但到目前為止此項舉措的收效甚微。
關於收費和免費的問題。大部分人認為音樂更應該免費收聽,這是一個最基本的保障,因為我們看新聞是免費的,看電視劇也是以免費的,網際網路上做很多娛樂也是以免費為基礎,音樂也不例外。對於一部分喜歡高品質的網民,為享受高品質的音樂付增值費,滿足下載納為己有的需求,制定出收費的標準,也能實現很好的平衡效益,讓業界良性發展。
據網絡音樂研究報告指出,未來10年移動數位音樂的發展機遇是在線演藝,把固定的現場演唱會轉變為移動的互動,這樣的商業回報可能遠遠高於音樂通過直接收費下載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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