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宋元明在9日新聞發布會上稱,有關部門為加強煤礦安全監管,對小煤礦的准入提出了嚴格要求,2014年起,30萬噸以下的小型煤礦不再新建。
宋元明稱,去年10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文件列舉了七條「治本攻堅」的舉措,除繼續關閉小煤礦以外,對嚴格准入、規範用工、全面普查、隱蔽致災因素、提高監管水平和應急救援水平都作出了相關規定。其中,鼓勵專業化的管理團隊進入小煤礦,以入股和託管的方式,就是一個提升煤礦安全技術水平的重要措施。
宋元明表示,現在煤礦特別是小煤礦的安全生產基礎還比較薄弱,機械化水平目前只能達到13%,從業人員素質還比較低,使小煤礦安全目前還沒有把握。安監局將採取措施,鼓勵有優勢、管理水平比較高的企業進入小煤礦去託管這些小煤礦,或者是入股,以提高小煤礦的技術水平、從業人員的素質水平和管理水平。
此外,有關部門對小煤礦的准入也提出了嚴格要求,從今年開始,30萬噸以下的小型煤礦不再新建。對於災害比較突出的礦井,比如煤瓦斯突出礦井,90萬噸以下的不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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