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推行的土地收益保證貸款,具體操作思路是:農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物權融資公司,以此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正常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後,物權融資公司與農民達成的土地流轉合同自動解除;若未按時償還貸款,物權融資公司將獲得的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另行發包,將發包獲得的款項歸還金融機構,待新的承包人承包期屆滿後,再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退還給原土地承包人。
物權融資公司作為「第三方」土地流轉融資平台,主要有三項職能:一是為金融機構給農民貸款「架橋鋪路」。農民在自願的前提下,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物權融資公司,公司為農民貸款提供連帶保證,讓金融機構放心為農民貸款。二是負責辦理土地流轉。當農民正常歸還金融機構借款後,物權融資公司與農民達成的土地流轉合同自動解除;在無法正常還本付息的情況下,物權融資公司將獲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另外發包,用新承包方的承包費歸還金融機構貸款本息,新承包人承包期滿後,土地承包經營權退還給原土地承包人。三是牽頭落實對農戶的信用考察。依託鄉鎮和村民委員會,協助金融機構核實農民信息並開展貸前調查。
按照這一模式,貸款農民需將其承包地面積的1/3用作口糧田,其餘2/3可用於保證貸款。貸款期限原則上為1~3年,最多不超過5年。
如今,通過土地收益保證貸款這一新型融資方式,土地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對土地收益保證貸款政策帶來的好處,龍井市老頭溝鎮遠航專業農場負責人高洪海深有體會。過去,他的家庭農場因缺少資金無法流轉使用更多的土地;現在,他貸到了50萬元土地收益保證貸款,擴大了存儲庫房120平方米,新增了不少農機具。
「這種模式有利於促進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我們相信,隨著試點工作的進一步推動和深入,土地收益保證貸款會有更為廣闊的前景。」吉林省委書記王儒林如此評價。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土地收益保證貸款的推行,使耕地成為有效的融資財產,有利於破解農民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有利於農民增收致富。
更多貸款行業研究分析,詳見中國報告大廳《貸款行業報告匯總》。這裡匯聚海量專業資料,深度剖析各行業發展態勢與趨勢,為您的決策提供堅實依據。
更多詳細的行業數據盡在【資料庫】,涵蓋了宏觀數據、產量數據、進出口數據、價格數據及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等各類型數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