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國正式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全國來看,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嚴重滯後,已成為當前制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的最大難題和障礙。
針對當前中國各地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存在的問題,國土資源部、中央編辦《關於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19日公布。兩部門要求各地確保年內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人員業務劃轉,工作流程再造,技術管理銜接。
中國不動產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截至3月底,全國只有50個地市、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占比分別不到16%和4%。即使已經完成職責整合的市縣,大多數也尚未將相應的登記機構進行整合,具體從事登記的工作人員尚未整合到位。已經成為當前制約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的最大難題和障礙。
兩部門要求,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按照中央統一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工作方案或實施意見,支持市縣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將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記等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切實將不動產登記的職責整合工作落到實處。
此次明確提出,統籌不動產登記相關資源。按照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原則,相關部門應劃轉相應的不動產登記人員、編制、設備和相關經費到不動產登記機構。各地應充分考慮原有各類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專業性和連續性,科學統籌調配相關資源,確保不動產登記機構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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