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稱,28日,央行正式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辦法》從起草到發布,經過多次公開徵求意見,曾引發社會各方的廣泛討論。根據《辦法》,從2016年7月1日起,個人支付帳戶將分為三類;支付機構將進行評級,根據支付帳戶實名情況進行差別化監管。
《管理辦法》發布:水到渠成
「我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經有了很大的創新,得到了很好的發展,與此同時,也需要進行進行適當的規範。」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指出。
黃震表示,7月份,央行等十部委發布《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而網際網路支付業務做為網際網路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辦法》正是對上訴指導意見的落實。而且,經過多輪的討論,《管理辦法》已經相當成熟,屬於在合理的時間推出的。
拉卡拉集團副總裁唐凌認為,網絡支付機構已經有100多家,因此不可否認風險是存在的。對網絡支付進行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網際網路支付創新發展特別快,因此對它的監管必須要跟上。《管理辦法》的發布是水到渠成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可以為企業以後的發展提供指導方向。」唐凌說。
支付機構分化 新機遇來臨
《管理辦法》一個很大的亮點是進行差異化管理,我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規模,發展方向和模式各有特色,一刀切的監管模式必然不是未來的方向。
唐凌表示,進行差異化管理對於大的,信譽度高的機構是一個很好的發展機遇:「《管理辦法》的出台後,風險較高的,評級較差的支付平台,將會逐漸被淘汰,對於電商來說,它會選擇好的機構進行合作,對於用戶來說,也更傾向於選擇信譽度較高的機構,這對第三方支付企業來說,是個發展的新機遇。」
黃震指出,對於規範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管理辦法》的出台不會對其產生太大的衝擊。
「《管理辦法》的出台,是經過多輪的討論,吸收了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各方的意見、建議。如果平台一直是規範化的發展,對他們產生的衝擊是很小的。」黃震說。
唐凌表示,對風險高的機構實行嚴格監管,風險小的實行寬鬆監管。此次網絡支付新規的差異化監管,不同的機構,依據其風險等級實行不同的監管方式和手段,在最大限度地滿足行業和社會需求的同時,也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所有消費者的權益。
用戶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就《管理辦法》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網絡支付管理辦法的出台,將為帳戶安全保駕護航,用戶的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指出,《管理辦法》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未來維護用戶的利益,併兼顧方便、安全的考慮。
2015年網絡支付發展的如火如荼,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個人信息泄露一直是讓人頭疼的問題。今年11月,支付寶便爆出存在支付漏洞。黃震表示,《管理辦法》專門針對用戶權益保護出台了相應的策略,用戶的權益將得到更好保障。
「以個人信息為例,辦法出台之後,將加強對客戶信息的保護,遵循最小化原則,機構不能對用戶的信息進行大量的收集,而且機構必須出台相應的措施來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黃震說。
據機構預測,分類監管思路對綜合評級較高的支付機構給予監管優惠和創新空間,這將加劇市場的集中度,小的支付公司可能會受到衝擊。2016年,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的發展將更加規範化。更多相關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的支付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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