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殖業定義
養殖業是利用畜禽等已經被人類馴化的動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獺、鵪鶉等野生動物的生理機能,通過人工飼養、繁殖,使其將牧草和飼料等植物能轉變為動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絨、皮張、蠶絲和藥材等畜產品的生產部門。是人類與自然界進行物質交換的極重要環節。養殖業是農業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種植業並列為農業生產的兩大支柱。農區以舍飼為主的畜牧業稱農區養殖業。
二、養殖業分類
農區養殖業的特點是:①以耗糧型養殖業為主。家畜種類主要是消耗糧食較多的豬、家禽、役畜和山羊等,飼料來源是農產品、飼料糧、秸稈和野草、野菜等,並利用山坡和零星草地放牧。②兼用型養殖業比較發達,如乳役兼用或肉役兼用的養牛業、養馬業和養驢業等。③以舍飼為主。除了在農作物收穫後進行短期茬地放牧外,其餘時間均在畜舍內進行人工飼養。④飼料費用占的比重比較高,一般占畜牧費的65%以上。能充分實現農牧結合,經營管理較為細緻,生產水平較高。經營方式主要是農家副業,還有國營牧場和養殖專業戶。目前農區養殖業仍是中國養殖業的主要部分。
在草原和荒漠地區,以放牧為主的養殖業稱牧區養殖業。家畜主要是草食動物。經營管理粗放,農牧結合不密切,飼草供應季節性波動大,易受災害性天氣的威脅,家畜生產力低而不均衡。中國的牧區位於北部和西部邊疆,包括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肅、寧夏、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西等省、自治區,共有266個牧區、半農半牧區縣(旗),面積占全國土地總面積50%以上,牧畜頭數占全國牲畜總頭數的22%。發展的基本原則是:合理利用和保護現有的天然草場;重點進行草原建設和其他建設,如開發水源,貯草備料,改善牧業生產條件;調整畜群結構,發展季節性生產,如羔羊當年屠宰,肉牛早期育肥屠宰,揚夏飽秋肥之長,避冬瘦春乏之短;農林牧結合發展;以及採取適用技術,加速技術改造等。
利用草地直接放牧牲畜,或將草地作為飼草刈割地以飼養牲畜的畜牧業即草地養殖業。中國草地從植物群落著生的性質,可以分為天然草地、人工草地、半人工草地三類;從草地的分布情況,可以分為北方草場和南方草山草坡兩類。中國草地養殖業目前存在的問題是:草地資源退化,養殖業生產力水平低。除經營方式不夠先進外,也與這些地區自然條件較差有關。發展草地養殖業的主要途徑是:①改良草地。②有條件的地方擴大人工種草。③建設牲畜棚圈。④加強服務體系建設。⑤改革不合理的流通體制。
依據養殖業區劃的分區原則與指標,在充分考慮飼料資源、自然環境、飼養技術和社會需要以及民族習慣與生產特點等的地區差異的基礎上,中國養殖業劃分為七個養殖業地域類型區,即青藏高原區,蒙新高原區,黃土高原區,西南山地區,東北區,黃淮海區,東海區;並分區概述養殖業資源、養殖業發展條件和主要問題,提出各區養殖業發展方向及其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