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漁業產業蓬勃發展的當下,鱘魚養殖作為特色養殖領域的重要分支,正不斷釋放經濟活力。然而,隨著養殖規模持續擴張,其尾水污染問題逐漸凸顯,對周邊水生態環境構成挑戰。2025 年,一系列鱘魚行業政策聚焦生態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旨在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究鱘魚養殖業尾水污染狀況及防治對策意義重大。
清江流域憑藉優質的水環境,成為鱘魚養殖的理想之地。其中,湖北清江鱘魚谷特種漁業有限公司生物資產儲備量約 2000t,年取水量達 715.4 萬 m³ ,退水量為 673.64 萬 m³;宜都市瀟瀟魚場生物資產儲備量約 300t,年取水量約 300 萬 m³,養殖過程中進水量與排水量相同。
為精準掌握水質狀況,在湖北清江鱘魚谷特種漁業有限公司車間排口設置監測點位,兩家鱘魚養殖基地上下游、尾水排口各設一個監測斷面。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 - 2002)基本項目分析方法,測定水溫、pH 值、溶解氧等關鍵指標。不同水質類別對這些指標有著明確的標準限值,如各類水質的 pH 值在 6 - 9 之間,Ⅰ 類水質溶解氧飽和率為 90% ,養殖尾水的 pH 值、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執行《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 - 2007)的一級標準等。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鱘魚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在不同時段對鱘魚養殖基地進行監測後發現,鱘魚養殖基地尾水排口水質能達到《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的一級標準,現有尾水處理方式在當前養殖規模下可確保排口水質達標。鱘魚養殖基地上游水體水質優良,清江鱘魚谷上游可達 Ⅰ 類、Ⅱ 類水質標準,瀟瀟魚場上游可達 Ⅱ 類水質標準。
不過,鱘魚養殖排口總磷、氨氮濃度較高,對下游水體產生一定污染。清江鱘魚谷基地下游水質雖可達 Ⅰ 類、Ⅱ 類水質標準,但瀟瀟魚場基地下游主要污染物為總磷、氨氮,水質為 Ⅱ 類、Ⅲ 類,相比上游水質有所下降。對比清江鱘魚谷污水處理前後的水質,經物理沉澱、生物處理後,總磷和氨氮去除效果不佳,水質變化不明顯,養殖基地下游水質好轉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水體的自淨與稀釋作用。
針對監測發現的問題,鱘魚養殖業需多管齊下,完善尾水處理設施。沿海地區部分鱘魚養殖企業採用的尾水處理系統,涵蓋微濾機固液分離、生物處理、化學去凝、污泥脫水等環節,能有效降低尾水中總磷、氨氮含量。鱘魚養殖行業可借鑑這一經驗,提升尾水處理技術與效率,減少對下游水體的污染。
科學規劃鱘魚養殖同樣關鍵。依據取水流域水流量及功能區劃,合理確定養殖規模與取水量,確保尾水排放處於流域環境容量範圍內,保障下游水質穩定,推動鱘魚養殖業綠色可持續發展。
在環境管理方面,應將鱘魚養殖納入日常管理體系。鑑於鱘魚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較高,對水體下游生態環境有影響,需根據養殖規模及取排水量實行分類管理,對規模較大的養殖企業加強管控。同時,將鱘魚養殖行業納入修訂後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規範排污許可管理,強化環境監管力度。
2025年鱘魚行業政策為產業發展指明了方向,鱘魚養殖業尾水污染問題雖面臨挑戰,但也迎來了治理的關鍵時期。當前,鱘魚養殖基地存在尾水排口總磷和氨氮濃度較高、現有尾水處理方式效果不佳等問題。通過完善尾水處理設施、科學規劃養殖規模以及加強環境日常管理等措施,能夠有效防治尾水污染,推動鱘魚養殖業在生態保護的基礎上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為長江大保護以及漁業產業的長遠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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