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選擇4個直轄市和7個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目前,瀋陽、大連、天津、上海、西安等地已陸續公布了相關配套細則,不僅明確了藥品採購醫保基金預付比例,同時還強調,堅決防範因價格下降而降低藥品質量的行為。
2017年,整個中國藥品市場(不含零售藥材)總規模達15800億元,較2016年增長6.0%。五年複合增長率7.5%,城市基層和零售藥店增長略快於大醫院。由於藥品零差率的全面實施和醫保價格談判的影響,藥品價格面臨著下行的壓力。
經營環境更為嚴峻。根據中康資訊的綜合競爭力調研,2017年百強連鎖的租金成本相比上一年增長了10.7%,人工成本增長了16.9%,但毛利率和淨利率卻低於2012年的經營水準了。
會上,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表示,「隨著國家藥監部門的改革,行業競爭的加劇以及資本的進入等因素的影響,醫藥行業面臨變局。」
此外,謝子龍還談到,最近的疫苗事件與藥品零售行業的關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相信疫苗事件對我們整個醫藥行業、藥品行業、藥品零售行業的影響是巨大的,藥品監管體系將會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重視。
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以降低患者用藥成本。
此次納入罕見病的藥品,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罕見病藥品製劑及原料藥。罕見病藥品範圍實行動態調整,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變化情況適時明確。
此前,曾有業內人士表示,推行「4+7」藥品帶量採購過程中,保障醫療機構使用中選藥品的積極性是重點工作之一。
觀察各地出台的政策中,也都明確了不同的獎懲機制。
例如,天津要求,要完善市醫藥採購綜合應用管理平台專項藥品採購監測功能,對各醫療機構實際採購數據、完成情況按月進行監測、總結,確保1年內完成合同用量。
此外,對於不按規定採購、使用中選藥品的醫療機構,採取約談、通報等形式加強管理,並從醫保總額指標、對公立醫療機構改革的獎補資金、醫療機構等級評審、醫保定點資格、醫療機構負責人目標責任考核中予以懲戒。
對於不按規定合理使用藥品的醫務人員,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試行)》相應條款嚴肅處理。
瀋陽、大連兩試點城市提出,公立醫療機構可允許醫療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統籌用於人員薪酬支出,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與上述試點城市不同,上海除了提出進一步強化合理用藥考核外,還將通過調整藥品自負比例來引導患者用藥。
依照政策,上海將對「價高藥」適當提高個人自負比例(老紅軍、離休人員和一至六級革命傷殘軍人除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價高藥」的,藥品自負比例提高10%(基本藥物和醫保甲類支付的藥品)或20%(其他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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