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國際品牌服裝,但是國際品牌的服裝就好嗎?就沒有質量問題嗎?據相關消息稱日前,喬治阿瑪尼(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向國家質檢總局提交了召回計劃,召回部分進口品牌童裝。據該公司統計,中國大陸受影響的產品數量共計48件。
據了解,本次召回範圍內的童裝因pH值和甲醛含量超標,不符合國家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中規定的pH值和甲醛含量的限量要求。衣物中pH值過高會對人體皮膚產生刺激,出現紅斑、風團及伴有不同程度的瘙癢;甲醛含量過高會導致衣物在穿著過程中逐步釋放出遊離的甲醛,通過人體呼吸道、眼睛以及皮膚的接觸,易誘發其他病症,產品存在安全隱患。
據國家質檢總局最新公布的《2016年6月進口工業產品不合格信息》顯示,進口服裝問題突出,不合格原因涉及色牢度不合格、pH值不合格、甲醛含量超標等。其中,由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從土耳其進口的H&M品牌化纖制針織男式T恤衫,因pH值不合格被銷毀,數量3000件;22364件由迅銷(中國)商貿有限公司從孟加拉國進口的UNIQLO品牌男式牛仔襯衫,因pH值不合格被退運。
此外,Eleven Paris、Levis、VERSACE、TOPMAN等國際品牌的一些服裝產品也出現在不合格名單中。
近年來,一些國際品牌的服裝屢屢曝出存在質量問題。據質檢總局5月17日發布的《2015年度全國進口服裝產品質量狀況》白皮書顯示,全國檢測抽檢進口服裝質量安全不合格率為5.87%,同比下降1.62個百分點。從進口服裝類別來看,成人服裝批次不合格率為7.62%,同比上漲2.22個百分點。
質檢總局公布的不合格名單從何而來?服裝品牌屢上黑榜說明了什麼?監管部門對產品不合格廠商有何後續處置措施?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負責人和業內專家。
抽查不合格產品不得流通
「服裝屬於一般消費品,依據產品質量法,在進入流通環節前,無須進行強制性檢驗。」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但生產者有檢驗義務,須進行出廠檢驗或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市場。」
對於產地在國內的國際品牌服裝,監管部門如何進行監管?「我們採用監督抽查的方式,分為質檢總局主導的國家監督抽查和地方技術監督局主導的地方監督抽查兩種。」該負責人介紹,質檢總局的抽查主要集中在生產環節,由國家法定檢驗機構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及企業明示質量要求等,對樣品實施安全項目檢測及主要性能指標檢測。
「在監督抽查過程中,質檢部門對質量不合格服裝生產企業將進行責令整改,要求企業查明原因,產品合格後才可繼續銷售。而對於抽查過程中發現樣品服裝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如安全檢測不合格、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等,質檢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查處。」這位負責人表示,「對情節特別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置。」
同時,從2009年開始,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對社會全公開,該負責人同時也表示,希望藉由公開抽查結果,通過社會監督來敦促企業整改。
纖維成分不合格問題最突出
自2011年起,質檢總局將部分進口服裝列入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目前,列入目錄的主要涵蓋男女式便服(襯衫、T恤等)、褲子、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直接與皮膚接觸的服裝(如內衣、睡衣、泳衣等)。質檢總局檢驗監督司負責人介紹,「對於列入目錄的進口服裝,由總局設在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簡稱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監管,未經檢驗的,不得銷售、使用。」
據介紹,強制性檢驗包括外觀檢驗和質量安全檢驗。檢驗依據為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如《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 18401—2010)和《消費品使用說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GB 5296.4—2012)等。檢驗內容包括甲醛含量、色牢度、pH值、偶氮、異味以及產品標識標籤等。
質檢總局最新發布的《2015年度全國進口服裝產品質量狀況》顯示,從質量安全檢測情況來看,纖維成分項目不合格1045例,占總體不合格批次的54.37%,在所有質量安全項目中占比最大;其次為色牢度和pH值,分別占23.36%和15.82%;甲醛項目不合格占5.83%。
「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要求,對中文標籤和纖維含量不合格的產品,可經整改合格後進口;對於安全衛生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均作退運或銷毀處理。」檢驗監督司負責人表示。
對於法檢目錄外的進口服裝,質檢總局每年會制定目錄外商品的監督抽查計劃,各地商檢機構根據抽查計劃對目錄外商品實施抽查檢驗。抽查檢驗的依據是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對於抽查檢驗不合格的進口服裝,則參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置。
處罰力度弱、違法成本低,黑名單警示作用有限
近年來,「快時尚」品牌在中國受到追捧,進口量不斷增大,但是不合格率一直居高不下。由於「快時尚」品牌以速度和價格取勝,部分商家為了搶占市場,以「新」和「快」取勝,忽視了產品本身的質量,缺少嚴格的質量控制環節和針對中國標準的檢測。
即使被查出有不合格產品,由於單件產品成本低,退運或銷毀等措施仍無法起到足夠的警示作用。此外,一些消費者對服裝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的危害認識不足,因此「快時尚」品牌雖然屢屢被曝不合格仍大行其道。
對此,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口岸檢驗的不合格產品,質檢部門將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也將根據口岸檢驗的結果,對屢不合格的品牌加強進口管控力度,並運用責任約談、消費警示通報等手段,敦促進口企業強化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指出,處罰力度弱、違法成本低,是造成這些企業出現不合格產品的一個原因。依據現行的產品質量法,對違法違規企業僅處以貨值3倍以下罰款,處罰力度過小,而且操作上有較大的彈性空間。此外,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購買到不合格產品,主要的處罰措施就是退貨,對於有欺詐行為的,增加貨款3倍的懲罰性賠償。
「國內消費者維權意識較為薄弱,單個消費者運用法律維權也較為困難,這都在客觀上降低了違規企業的違法成本。」劉俊海說,在國外,對於產品質量問題,律師會主動召集受害者進行集體訴訟,違法企業可能面臨「天價」賠償。他建議,逐步建立集體訴訟制度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之一。更多相關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服裝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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