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由2005年的2.6萬億元增加至2019年的35.8萬億元。網際網路應用日漸實現「隨時、隨地、隨心、隨行」,數字經濟產業已成為驅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術變革的重要力量。以下對數字經濟技術特點分析。
中國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已由2005年的2.6萬億元,擴張到2019年的35.8萬億元,數字經濟占GDP比重已提升到36.2%,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將突破40萬億元大關。
當今的經濟環境下,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全球最重要的經濟形態,數字經濟的突出表現,引導著社會經濟各方面的數位化轉型,是各國經濟復甦及持續增長的重要動力。同時,數字經濟已經成了各國應對國際經濟環境低迷、搶占新的戰略制高點的關鍵。現從六大特徵來分析數字經濟技術特點。
數字經濟中的電子商務、數字交付服務等提供的服務產bai品均以數位化的形態存在,並不象工業產品一樣必定會有實物產品相對應。如,電子商務網站的電子虛擬貨幣,以及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為客戶提供的流媒體(Streaming Media)、空間服務等,均是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虛擬商品。因此,與非數字產品相比較,數字產品可以較少考慮產品的批發、零售及運輸渠道問題。
數字產品的主要投入為知識(技術),知識成本目前是無法準確核算的,而且技術的壁壘造成了供求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進而完全衝破了傳統經濟學中的線性供求關係,因此數字產品的定價並不遵循傳統經濟學的市場定價策略。從傳統經濟學的視角來考查,數字經濟具有很高的價值附加性,並且數字經濟這一附加價值量與其投入技術的尖端程度成正比,即越是高科技產品,其附加價值越高,成本回收期則愈短。
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信息與通信技術迅速向三次產業滲透,特別是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數字經濟已經深刻地影響到這些產業的經營與發展模式,同時,數字經濟的高度滲透也使得三次產業之間的界限逐漸模糊,這在已開發國家的表現尤為突出。
數字經濟中的網際網路領域一直被梅特卡夫法則(Met-calfe Law)所支配—網絡的價值等於其節點數的平方。因此,網絡的價值會隨著與其聯接結點(計算機)數目的增加而快速增值。對一個的網站而言,點擊率便是「結點數目」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衡量網站價值的主要指標。
與傳統經濟產品生產邊際成本遞增所不同的是,數字產品具有邊際成本遞減的特點,即每生產一單位的產品,其生產所費成本逐步減少。如,軟體行業在研發階段一次性投入研發成本,此後每生產一份軟體產品,只不過是研髮結果的簡單拷貝,因此數位技術的虛擬性及可複製特性的決定了數字經濟的邊際成本遞減規律。
數字經濟的外部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部分數字產品在使用時自身存在外部經濟性特點。如,為了吸引用戶訪問,所有的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在提供收費服務的同時,均提供額外的免費數字服務;二是部分數字產品的使用者越多,則每個用戶從使用該產品中得到的效用就越大。如,對於電子商務網站而言,使用者越多,商家與顧客的選擇餘地就越大,在實際交易中雙方就更容易實現整體效用的最大化。
未來隨著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快,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創新和融合應用的進一步發展,實體經濟數位化轉型將迎來新的發展時期,數字經濟發展規模將進一步提升。根據數字經濟技術特點預測,到2025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將達到60萬億元,數字經濟將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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