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國家衛生部針對國內嬰幼兒益生菌市場,公布了《關於公布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25號)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我部組織對已批准的可用於食品的菌種進行安全性評估,制定了《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現予以公布。
可用於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
7類寶寶適宜補充[常益生]
1.便秘的寶寶;2.腹瀉的寶寶;3.乳糖耐受不良的寶寶;4.免疫力低的寶寶;5.(積食)胃脹氣、小腸細菌過度生長情況的寶寶;6.細菌和黴菌感染的寶寶;7.抗生素治療引起併發症的寶寶。
據報導,國家衛計委將在2015年底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屆時,我國過去由各部委制定的食品安全標準數量將縮減為原先的五分之一左右。新國標的實施會帶來哪些益處呢?
2015年3月底,曾有媒體報導了養樂多、味全等低溫益生菌原本需要全鏈冷藏,但是被不少批發商家隨意堆放在太陽底下,或者銷售終端沒有放在冰櫃冷藏出售,從而引起了廣大消費者對我國益生菌行業的標準的重視。
據悉,益生菌行業至今卻仍在使用2003年制定的《乳酸菌飲料》和《乳酸菌飲料衛生標準》兩個相關文件,QB1554《乳酸菌飲料》和GB16321《乳酸菌飲料衛生標準》,對乳酸菌數量作出規定:出廠3天內產品乳酸菌含量必須高於1×106CFU/ml,即每毫升乳酸菌飲料中要含100萬個活菌;在銷售時,只要有活性菌檢查出來即可。全球最大的活性乳酸菌飲料商養樂多早已將活性乳酸菌的數量升至1×107/ml,這一數字是我國標準的10倍。除了行業標準的相對滯後之外,許多食品在流通環節和銷售渠道也存在監管不嚴的問題。
以益生菌為例,由於冷鏈系統的不完善,以及很多商超終端的冰櫃都是開放式,益生菌飲料無法全程保持在低溫中,這樣的乳酸菌飲料,其活性成分很難保證。而這樣需要全程冷鏈運輸但卻不規範的問題並非在益生菌行業獨此一家,需要冷藏的肉類,有不少商家為了節約成本常常使用普通的小麵包車直接運送。
食品安全標準也由因該事件得到了空前的關注,如何訂製統一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刻不容緩,並且這個標準要根據時代工藝的進步而相應提升。更多益生菌行業資訊可查詢《益生菌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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