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凌晨,上市在即的阿里巴巴集團更新招股書文件,最受關注的一點是—更改了與支付寶的母公司小微金融服務集團(以下簡稱「小微金服」)的利潤分成協議,並同時以5.18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2.19億元)現金代價和7年年費收入的價格,將目前歸屬阿里巴巴集團的中小企業貸款業務與資產將出售給小微金服。
資料顯示,小微金服支付寶100%的股權,同時還持有天弘基金的51%股權、眾安保險的19.9%股權、招財寶平台、和阿里小貸的部分股權,小微金服還同時在申請目前備受關注的銀民營行,未來將涉足網絡銀行業務。
與此同時,利潤分享比例也從49.9%調整為37.5%,也即是一旦小微金服上市,阿里巴巴集團可以選擇「利潤分享」終止,從而一次性獲得IPO時小微金服總價值的37.5%(取消上下限額)。根據招股書披露的新協議,各方約定的小微金服IPO的條件為估值超過250億美元,按37.5%的比例計算,阿里巴巴集團可以獲得的一次性現金回報將不低於93.75億美元。而按照此前的協議,阿里巴巴只能從支付寶的上市中獲得最高60億美元的收益。
另外,招股書再次確認了馬雲個人在小微金服的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不會高於其在阿里巴巴集團所持有的比例,即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