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聚焦監管新政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我國人身保險市場在個人代理渠道的驅動下持續增長,但也暴露出銷售隊伍專業化不足、佣金結構不合理等問題。為破解行業痼疾,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關於推動深化人身保險行業個人營銷體制改革的通知》,從制度設計、管理機制到風險防控多維度入手,加速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個險營銷體系,標誌著我國保險業正邁向更規範、專業的新階段。
自1992年引入代理制以來,個人代理人渠道成為人身險市場的重要驅動力。然而當前從業人員流動性高、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日益凸顯,制約行業可持續發展。新政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一方面強化招募選任標準,提升合規意識與專業能力;另一方面優化組織架構設計,通過精簡層級、推動銷售利益向一線傾斜,增強隊伍穩定性。值得關注的是,政策特別強調建立長期佣金遞延機制——對繳費期510年的保單,佣金發放周期不得少於3年;繳費期10年以上的產品則需覆蓋至少5年,此舉將有效引導代理人關注客戶長期保障需求而非短期業績。
在費用管理環節,《通知》深化執行"報行合一"要求,明確保險公司須根據產品複雜度和業務導向合理設定費用預算。通過統一精算假設費用與實際考核標準,避免因費用錯配導致的短期逐利行為。同時建立風險追償制度,對銷售誤導造成的損失實行佣金追索扣回,強化從業人員責任意識。這些舉措不僅規範了佣金發放流程,更從根本上遏制行業"高脫落、低留存"的惡性循環。
新政通過多維度監管築牢行業發展防線:要求保險公司壓實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管理機制;監管部門則強化屬地監督和行為監管力度,對違規機構和個人實施從嚴處罰。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政策首次提出建立銷售人員誠信信息共享平台,推動行業自律組織制定分級分類標準,實現產品與人員資質的精準匹配。此舉將有效解決當前"以保費論英雄"的粗放評價體系,為消費者提供更透明可靠的服務選擇。
針對行業過度依賴國外MDRT等評價體系的問題,《通知》明確提出建立中國特色的保險銷售人員榮譽制度。新標準將客戶長期滿意度與專業能力作為核心指標,並鼓勵行業組織完善從業人員社會保障銜接機制,推動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一改革既契合我國市場特點,也通過提升職業歸屬感,為高素質人才注入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
總結來看,《通知》以系統性改革回應行業發展痛點,通過"專業化轉型佣金機制優化誠信體系重構"的閉環設計,重塑保險營銷價值鏈。隨著政策落地實施,個險渠道將逐步擺脫"人海戰術"依賴,在服務實體經濟、保障民生需求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最終推動我國保險業實現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型發展的戰略轉變。這一系列舉措不僅關乎行業自身升級,更是金融供給側改革在保險領域的生動實踐,為消費者獲得更優質的服務體驗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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