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國保監會批覆了太平洋人壽公司募集10年期次級定期債務的請示,同意募資,但募集規模不能超過75億元。這是今年以來第5家獲保監會批准發行次級債的
保險公司。此前,新華人壽、中國人壽、陽光財險、平安人壽分別獲
批發行次級債100億元、380億元、10億元和90億元。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8月,保險公司累計發行的次級債在2011年淨資產中的占比分別為:太平洋人壽53.5%、平安人壽43.4%、新華人壽47.9%、中國人壽35.2%。
從比例可以看出,上市壽險公司已經超過或者即將達到保監會《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次級債本息合計不超過上年度淨資產50%的上限。因此,次級債發行空間已經很有限。其中,中國人壽可發行的空間僅有200億—300億。
業內人士表示,發行空間已經明顯的縮小,顯然發行次級債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行為。因為次級債最終需要償還,隨著次級債到期時點的來臨,次級債的資本屬性會越來越弱,而債務屬性則越來越強,企業還是要重新評估資金鍊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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