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今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宣布將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並且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
業內人士表示,這是電價深化改革的信號,電力企業將適當化解一部分壓力,而電煤價格波動將更穩定;不過,電煤價格實現市場化的同時,煤電價格機制聯動能否貫徹執行、電價市場化能否推開仍是個問號。
國務院發文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
眾所周知,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煤炭訂貨和價格一直實行的是雙軌制,即重點合同電煤和市場煤並行。前者是由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在年初就簽訂合同並定價,價格一般低於市場煤;而後者則是隨市場供需而定。
國務院今日在指導意見中指出,由於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在資源供給、運力配置和價格水平上存在著明顯差異,限制了市場機製作用的發揮,造成不公平競爭,合同簽訂時糾紛不斷,執行中兌現率偏低,因此必須實行改革。
今天,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發展改革委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
該意見還指出,將繼續實施並不斷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比如,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將相應調整上網電價,並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對此,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總經濟師李英在微博上評價道,電價市場化後會直接通過價格調節電力供應和需求。「其實電改包括電力管理體制、電力行業體制和機制等多方面,這些改革一直在進行,但可以認為這(此次發文)是深化改革的信號。 」
短期內電煤價格不會出現大波動
這份意見規定,2013年後,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將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並鼓勵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而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煤電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干預。
今年以來,國內宏觀經濟狀況並不是太景氣,煤炭供需形勢出現了近年來少有的寬鬆局面,合同電煤和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政府取消重點合同煤,不再對價格進行干預,這意味著煤炭價格將實現市場化,對煤炭企業是較大利好。
當前,電煤價格呈現不斷下降趨勢。對於未來價格的變化,權威分析師表示,目前,電煤市場仍然處於低谷,短期內,2013年,市場對電煤的供需狀況不會有太大改變,電煤價格也不會發生大的變化。
分析指出,在此之前,重點合同煤的價格一般低於現貨市場的價格,以後(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若有長期合同,煤價會(更)穩些。
電力企業壓力將有所化解
以上指導意見提到,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將相應調整上網電價,並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這樣一來,電力企業肩上的擔子將有所減輕。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指出,原先電企消納煤價波動比例為30%的時候,企業根本無法應對,「水分都被擠幹了」,虧損極為嚴重;而當消納比例降低到10%,電力企業通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等措施可以應對。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當前電煤價格下降趨勢明顯的狀況下,這對電力企業自然是利好。但一旦一年中煤炭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電力企業的成本也隨之上漲,但由於上網電價的調整周期為一年,上網電價來不及變化,電力企業仍然吃虧。
專業人士說道,由於上網電價的頻繁調整必然會導致終端銷售電價的頻繁調整,而國家考慮到CPI等民生因素,必然會繼續控制下游銷售電價,因此上網電價上漲的部分將被電網吃進,「這其實是對電網的讓步」。
上網電價波動將最終傳遞到用戶
用戶電價是由上網電價、電網輸配電價、輸配電損耗和政府性基金4部分構成。當上網電價趨向於市場化,消費者便會擔心,價格的波動是否會傳遞到用戶身上。
李英在微博上表示,上網電價變化一般會直接影響包括居民在內的全部用戶,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再加上煤電聯動機制的調整,會反映在用戶電價上,而對居民等用戶電價影響大小主要取決於煤價變化。
「沒有重點合同後,如果煤電雙方能談成長期合同,會對煤價穩定有好處,否則全部煤價波動會對上網電價和用戶電價影響更大。」李英指出。
對於電價市場化的推行,李英補充道,目前已在大用戶試點,但全面推開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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