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政策開始推行,但其本身存在著一些困難。比如公積金的額度問題,不同的城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不同的,如何實現異地互認;再比如異地尚未聯網。雖然上個月住建部的通知提出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但距離建成還需要時間。
對於公積金異地貸款新政為何沒能立即在各地落實,由於政策主體的問題,從三部委發文到各地落實還需要一段時間,公積金政策的話,過去的話行政主體都是各個區域,而不像商業貸款可以由銀監會可以下發到各個銀行。所以公積金政策到各地落地執行還需要各個省出台相應的落地政策,這個時間有可能會在節後的首周,也就是一個星期左右完成政策的落地。
9月15日,住建部發布《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公積金異地貸款的職責分工及辦理流程,並要求各城市公積金管理部門抓緊出台相關細則。
《通知》提出,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諮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事實上,國內已有多個城市出台了推進異地貸款互認政策。
2015年2月,武漢、長沙、南昌、合肥4個省會城市市長共同簽署了文件約定,4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另外,湖南、湖北、甘肅、山東表示將在省內推行異地互貸。然而,政策的實施並沒有預想中順利。
各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發展不平衡。大中城市公積金歸集跟不上貸款發放速度,出現『錢緊』『錢荒』。另一方面,部分城市貸款條件卻過嚴,發放率較低,削弱了公積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作為提效的關鍵舉措,異地購房放開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已在廣東、湖北、安徽等地開展,嘗試範圍多控制在省內異地縣市。
但實際操作層面,仍存在困難。有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省住建廳希望實現省內跨城市貸款,但這很難。公積金存量充裕的小城市願推動異地貸款。但包括省會、一線城市,因住房需求量大、公積金甚至都還不能滿足本市的購房需求,所以在異地貸款方面則不太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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