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實施至今已滿10個月,針對新法中廣泛禁止所有菸草廣告事宜,昨日,中國控煙協會公布了包括北京、蘭州等11個城市菸草廣告調查結果。調查顯示,高達近五成的菸草銷售點存在菸草廣告。
為評估《廣告法》貫徹實施情況,在該法實施半年後,中國控煙協會對北京、上海、深圳、昆明、西安、杭州、武漢、蘭州、哈爾濱、張家口、廣州等11個城市的菸草銷售點、公共場所、戶外的菸草廣告情況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有46.8%的菸草銷售點有菸草廣告,其中,蘭州最高為87.9%,上海最低為23.5%。令人堪憂的是有70%菸草銷售點沒有展示對未成年人禁售菸草的標識。17.6%的菸草銷售點發現有青少年進入。
戶外菸草廣告方面,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杭州、武漢、張家口等在內的7個城市未發現有戶外菸草廣告。11個城市中,9個城市的公共場所發現有菸草廣告,只有上海和深圳未發現。
中國控煙協會原常務副會長、著名控煙專家許桂華認為菸草業將「零售終端造就成捲菸廣告與促銷的陣地」的戰略正在實施。中國控制吸菸協會會長胡大一呼籲要求立法機關和國家工商總局將菸草銷售點納入公共場所範疇。更多相關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菸草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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