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文化產業布局之區域性布局特點:
一、區域文化經濟存在的歷史性與文化產業發展的當代性矛盾比較突出
區域文化經濟是區域經濟和區域文化綜合發展的一個結果,它是歷史運動的產物。它既反映了一個地區文明發展的水平,同時也反映了一個地區資源和要素的物質性狀況以及人們對這種資源和要素的精神的把握的情況。
二、文化產業空間布局的一般規律與區域文化產業規劃的任務仍不太明確
文化產業布局和其他任何產業的布局一樣,它的運動和發展也是有規律的。不同的產業有它不同的產業特性,不同的產業特性又規定了這一產業區別於其他產業不同的運動特,正是這些特點反映了不同產業運動內在聯繫的要求。當這些要求反映在產業布局的空間運動時,它就是該產業布局的規律。由於不同產業部門對布局的條件和要求不同,因而不同地區適宜發展的產業部門也是不一樣的,同一產業部門布局在不同地區也會產生不同的經濟效果。因此,在進行產業布局時,必須全面、深入地分析影響產業布局的各種條件,因地制宜地安排各產業部門,使布局合理化,以取得最佳的經濟、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我國文化產業布局之任務所在
一、促使區域文化產業與文化企業的趨集中化運動,實現文化生產力的集約化發展。
文化產業的集中聚集,一是有助於形成文化產業的綜合競爭力與核心競爭力,實現對各種文化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有效利用;二是有利於利用市場信息,形成對於各種文化資源的吸納能力和輻射能力,提高創意能力,節約文化資源的流通成本;三是有利於文化能力向社會能力的轉化,在消化吸收現代高新技術的同時,也以產業集群實現的方式改造社會擴大再生產的方式和途徑,進而達到為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生態環境的目的。
二、促進區域文化產業和文化企業的合理分散,實現文化空間經濟的均衡發展。
文化產業的集中只有在一個適當的量度內才是有價值的,超過了一定的極限,產業生存空間的過於狹窄,必然引發和導致惡性的市場競爭,由此而造成投資環境的破壞致使文化資本外流,進而最終導致整個產業發展的停滯和衰敗。
三、深入探討區域文化產業結構的個性發展規律與特點。
文化產業空間布局與產業特點緊密結合的,只有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概況有—個清晰的認識,才能對區域文化產業空間布局有恰當的定位。一個國家或地區如果產業部門組合得當,產業地域組合科學、合理,那麼,它將推動國民經濟和文化建設健康、快速、有序地發展。
我國文化產業布局之制約因素
一、文化體制的制約
在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布局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文化行政分割,這是構成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空間布局運動的最大障礙。
二、國民經濟發展基礎的制約
文化產業是現代國民經濟發展的產物。文化產業布局不僅是文化生產能力空間運動的結果,而且也是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發展程度的一個結果。現階段我國文化產業空間布局的結構,實際上就是歷史上文化產業空間投資分布狀況的一個結果。發展文化產業需要國民經濟增長的積累。
三、文化要素稟賦的制約
文化要素稟賦在這裡是一個歷史性的概念,是指一個地區文化產業空間布局規劃現有的文化產業基礎和條件。
四、視野的廣闊度
這是指對整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發展大趨勢的熟悉和了解程度。文化產業空間布局規劃本質上是一種戰略性規劃,而戰略性規劃是要能夠反映事物的發展趨勢的。這個發展趨勢,不是局部性的,而是整體性的。
五、觀念的先進度
所謂觀念的先進度是指文化產業規劃主體對於文化產業認識的程度。在這裡,既包括對文化的理解,對文化和意識形態關係的理解,關於文化產業與文化建設關係的理解,以及文化產業發展和人的主體性建設的理解等等。
我國文化產業布局之謀變
文化產業布局謀變,既有助力結構轉型的經濟布局,又有世界政治和外交的文化布局;進入新的文化經濟時代,既拓展了文化產業的外延,又必將挖掘文化的內涵。
從國內來看,文化產業跳出影視、出版、演藝等傳統領域,融入國民經濟的「大循環」中,這是文化產業的經濟布局。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將深度融合到裝備製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築業、信息業、旅遊業、農業和體育等七大產業,放大文化的「溢出」效應,提升文化的附加值,文化也將像科技一樣,成為國民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引擎」。
從國際來看,文化貿易推動原創的、高附加值的文化產品走向世界,既提高我們在世界文化貿易中的「硬實力」,又提升中國文化的「軟實力」,實現「中國製造」向「中國智造」的升級。
面對撲面而來的重磅的文化產業政策,文化產業界人士信心滿懷地說「又一個春天來了」。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8年中國文化行業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其實機遇和挑戰並存,文化產業的布局變化,將是一個更加開放的平台,不僅面向國內的各個產業開放,也面向世界各國開放。市場會更寬闊,但競爭也會更激烈。文化產業界人士,只有主動應戰,加強學習,挑戰自己的知識結構和思維定式,敞開胸懷接受新生事物,主動適應新變化和新市場,這才是制勝「法寶」,既能做強自己,也能抓住機會,不負「大好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