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國際市場規模上看,美國、日本是世界文化產業強國,僅這兩個國家就占了世界文化產業市場份額的2/3。經過前幾年的鋪墊,文化產業在模式上有了新的探索,在路徑上有了新的方向,在思想上有了新的認識。以下對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環境分析。
伴隨版權保護力度增強,以文學、音樂、視頻為內容的用戶付費模式迎來轉機,目前占比超過5%,後續發展空間巨大。從2011年或者更早的時間至2017年,中國在移動遊戲用戶量、網絡視頻總時長、數位音樂用戶量、電競用戶規模等多項指標成為全球第一,數字娛樂和媒體業規模全球第二,僅次於美國。
在文化產業迅猛發展的今天,「文化+」越豐富、越深入、越廣泛,經濟越強勁、越發達、越繁榮。文化與經濟的聯姻,使得經濟在文化的基因中裂變,文化在經濟的承載下綻放,其構建形成的產業,以文化為魂,能夠更好地融入社會、連結市場、親和大眾,並因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兼容性而充滿生命力。現從三大政策來分析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環境。
文化立法一直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短板,五年來,經過多次修改與完善,文化立法終於取得重大突破。首先,2015年,我國博物館行業第一個全國性法規文件《博物館條例》正式實施,用制度保障來推進博物館事業規範化、專業化發展。
其次,《電影產業促進法》於2016年11月正式頒布,是我國文化產業領域的第一部正式法律,該法律的施行將推動電影行業從行政法規監管轉向專門法律監管。
同時,我國文化領域的首部基本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於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文化立法逐漸成為國家在文化建設中的重點之一,也將會是我國未來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方向。
在信息科技高度發達的時代,傳統的文化保護和展陳方式繼續進行創新性發展,「讓收藏在博物館裡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來」,過去5年中,活態傳承與保護文物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隨著《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若干意見》等政策的出台,以故宮文創為代表的用創意激發文物活力的優秀案例,讓文物保護邁向新紀元。
智慧財產權保護作為文化產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隨著IP熱潮的興起,智慧財產權保護備受重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關於智慧財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行動計劃(2014-2020年)》《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推進計劃》等一些列政策的出台,從人才發展機制改革、學術環境優化、侵權行為打擊、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和智慧財產權導向分配等多方面作出立足實際、著眼未來的全方位部署,加大了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
在現階段的文化產業中,其市場主體出現「兩頭大中間小」的趨勢,市場結構也由此表現出複雜化形式。由於現代傳播影響力已經發展至瓶頸階段,文化產業市場表現出「渠道為王」的特徵。相比全球經濟較為繁華地帶經過長久時期積澱產生的比較成熟的文化產業,經濟落後地帶的文化產業內部的矛盾依然突出,自身文化折扣的缺陷使得在前進中顯得步履蹣跚,內在的不足也導致了外在競爭力的弱勢,使得和發達地區的文化產業在搶占市場份額中競爭力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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