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行業市場競爭分析報告主要分析要點包括:
1)網絡直播行業內部的競爭。導致行業內部競爭加劇的原因可能有下述幾種:
一是行業增長緩慢,對市場份額的爭奪激烈;二是競爭者數量較多,競爭力量大抵相當;
三是競爭對手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大致相同,或者只少體現不出明顯差異;
四是某些企業為了規模經濟的利益,擴大生產規模,市場均勢被打破,產品大量過剩,企業開始訴諸於削價競銷。
2)網絡直播行業顧客的議價能力。行業顧客可能是行業產品的消費者或用戶,也可能是商品買主。顧客的議價能力表現在能否促使賣方降低價格,提高產品質量或提供更好的服務。
3)網絡直播行業供貨廠商的議價能力,表現在供貨廠商能否有效地促使買方接受更高的價格、更早的付款時間或更可靠的付款方式。
4)網絡直播行業潛在競爭對手的威脅,潛在競爭對手指那些可能進入行業參與競爭的企業,它們將帶來新的生產能力,分享已有的資源和市場份額,結果是行業生產成本上升,市場競爭加劇,產品售價下降,行業利潤減少。
5)網絡直播行業替代產品的壓力,是指具有相同功能,或能滿足同樣需求從而可以相互替代的產品競爭壓力。
網絡直播行業市場競爭分析報告是分析網絡直播行業市場競爭狀態的研究成果。市場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從各自的利益出發,為取得較好的產銷條件、獲得更多的市場資源而競爭。通過競爭,實現企業的優勝劣汰,進而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研究網絡直播行業市場競爭情況,有助於網絡直播行業內的企業認識行業的競爭激烈程度,並掌握自身在網絡直播行業內的競爭地位以及競爭對手情況,為制定有效的市場競爭策略提供依據。
經濟日報文章稱,貨不對板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更是對整個直播帶貨行業秩序的擾亂。供貨環節是亂象的源頭,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確保商品從生產源頭符合質量標準。平台應加強對主播的資質審核,建立准入機制,要求主播具備相關產品的專業知識和銷售資質。對於違規主播,應採取嚴厲的處罰措施,如封號、列入黑名單等,對情節嚴重的主播和商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建立完善的投訴舉報系統,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對於查證屬實的違規行為快速處理。確保直播帶貨貨真價實,需要從供貨到銷售的全鏈條監管。推動市場監管、網信、公安等多部門構建聯合治理機制,形成執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