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場潛力巨大商機無限
據聯合國和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交易市場潛力巨大,預計2008~2012年間,全球碳交易市場規模每年可達600億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美國亦步亦趨走進市場
在2012年以後"後京都議定書時代"的減排計劃談判中,美國一直試圖推行由其主導的減排模式,使氣候變化問題政治化傾向更加濃厚。
由於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協議,使得美國政府面臨國內外眾多壓力。近來在美國加利福尼亞等州推動的區域減排方案和國會壓力下,美國聯邦政府的態度開始發生轉變,制定了應對氣候變化長期戰略。但美國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著眼點是發展新型能源,力圖通過技術創新和轉讓來應對氣候變化,從而建立起有別於歐盟且由美國主導的碳交易模式。
在2007年的八國集團會議上,美國雖表示願在聯合國框架下與國際社會一起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但仍不願接受具體減排承諾,令歐盟國家頗為失望。由於美國倡導的模式否定了《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把主要發展中國家納入了減排體系,使已開發國家減排變成全球減排,給"後京都議定書時代"減排協議的談判增添了變數。總部設在倫敦的氣候交易所總裁尼爾·埃科特先生表示,即使美國以後做出減排承諾,恐怕也不會接受目前《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交易機制。
在2007年的APEC峰會宣言中,再次強調了履行義務的全面性,指出APEC成員必須協調行動,使所有經濟體為共同目標作出貢獻。宣言還強調了彈性安排的重要性,稱支持務實的行動方案及與氣候變遷相關的國際合作。此次峰會雖然對發展中成員作了些妥協,但基本反映了美、澳要求全球減排,要求彈性而非強制性安排的態度。
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第13次會議於2007年12月在印尼巴厘島召開,各國就2012年《京都議定書》期滿後的溫室氣體減排框架進行新一輪談判之際,美國不願作原則性讓步的態度,使歐盟國家對本次巴厘島會議能否取得成果感到憂心忡忡,英國財政部官員表示這次會議一定要取得重大進展。
事實上,美國要新建機制以替代《京都議定書》的困難很大。歐盟認為,這一機制可作為《京都議定書》的補充。對此,英國提出了構建全球性碳交易市場的設想,一方面欲以此化解美歐之間的分歧,以便在氣候變化問題的談判上取得重要進展;另一方面,還可利用歐盟的先發優勢,將美國納入歐盟主導的全球性框架。英國財政部副部長安傑拉·伊格爾對此表示,歐盟通過開發全球性碳交易市場來把握主動權的緊迫性正在增強,目前已是考慮建立全球性碳交易市場機制的時候了。為實現這個目標,英國已與美國加利福尼亞等州合作,以證明歐盟機制對美國交易市場的適用性。
中國提供全球三分之一碳減排量交易
最近,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管理中心在京正式啟動。這表明,中國政府正在試圖通過包括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在內的多種手段,與世界各國聯手應對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化問題。
據了解,該基金將利用《京都議定書》所明確的"清潔發展機制",構建一個資金平台,利用從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收取費用等多種集資方式,聯合其他國家開展溫室氣體減排合作,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提供可持續的資金支持。
發展中國家最大CDM基金啟動
按照財政部的說法,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將是"政策性與開發性兼顧的、公益性、長期性的、開放式和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國有獨資基金"。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將在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指導下,支持和促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財政部部長謝旭人闡述了中國政府創立該基金的宗旨。
"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源自2005年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是《京都議定書》為便於已開發國家履行其溫室氣體減排義務而規定的三種靈活履約機制之一。
這一機制的合作原理是,一方面,已開發國家以CDM項目合作的方式,從發展中國家購買溫室氣體減排量,並用這些低成本的減排量履行他們的部分減排任務;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可以獲得額外的資金和先進技術,開展能夠減排溫室氣體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項目,但因為經濟效益不好、技術水平低、市場風險大、缺乏資金等原因而難於開展。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顯示,目前中國提供的碳減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場的1/3左右,僅次於印度居全球第二。聯合國氣候變化秘書處預計,到2012年,中國將占聯合國發放的全部碳排放信用交易的41%,成為全球第一大供應國。
亞洲開發銀行行長黑田東彥表示,清潔發展機制是促進碳收入和碳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主要手段,而中國已經成為最大的清潔發展機制碳信用提供國。
CDM項目:基金服務優先項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也在當天成立。
按照規定,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基金審核理事會和基金管理中心是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的組織機構,基金管理中心在基金審核理事會指導下開展業務工作。基金將單獨核算、獨立運營。
其中,基金審核理事會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外交部、科學技術部、農業部、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氣象局組成,是一個跨部門議事協調機構。基金管理中心是基金的法定管理機構,是財政部部屬事業單位,在基金存續期間,開展基金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負責基金的收取、籌集、管理和使用。
基金的使用將採取贈款、優惠貸款和其他工具相結合的方式,包括四個業務領域: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和公眾意識提高,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和服務於基金可持續業務運行的金融活動業務領域。
其中,支持CDM項目的開發和實施,將是該基金的一項優先業務工作。
不易破解的棋局
然而,如何真正協調好基金與國家、國內企業、中介組織、國際買家等多重複雜的關係,讓基金作用得以充分有效發揮?這顯然並不是一個容易破解的棋局。
按照規定,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國家從CDM項目收益中按規定的比例取得的收入;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捐款和其他合作資金;基金管理中心開展基金業務取得的營運收入;國內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和其他合作資金;國務院批准的其他來源收入。
根據2005年中國政府頒布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因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的收益歸中國政府和實施項目的企業所有,分配比例是,對氫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類項目,國家收取65%;對氧化亞氮類項目,收取30%;對其他項目,收取2%。
在對國家建立此項基金支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行動表示讚許的同時,有參會企業負責人就提出,作為溫室氣體減排的主體,企業將擔負很大的風險和前期負擔。
比如,CDM項目必須要履行國內、國際兩套程序,經過多個機構審批,前期投入很大,這些投資在審批結果不確定的情況下很可能打水漂。
有專家指出,現在CDM基本上是買方市場,發展中國家企業議價能力較弱,隨著大家對CDM的逐步認識,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到市場中成為供給方,那麼,減排額的價格會進一步降低,預期的收益將會大幅度縮水。
"基金是否應該考慮給予企業更多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收益的分配比例,從而更好體現責權利相匹配的原則,更多調動國內企業減排的積極性?"上述企業負責人對記者說。
另外一種存在的擔心是,《京都議定書》正在啟動新一輪談判進程,原有規定將在2012年到期,到時候,中國是否就會被納入另外一套標準而成為減排義務國?一旦如此,中國將可能在未來同樣面臨購買國外減排配額的挑戰。
歐盟在碳排放交易中引進拍賣機制
歐盟業已進行的對全球變暖的對抗又向前跨越了一大步。1月23日,歐盟宣布歐盟碳排放貿易(ETS)進入第三階段,即在2020年前,歐盟能源和製造部門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碳減排目標。歐盟首次將制鋁工業和化工行業列入了碳排放貿易體系中,如此一來,歐盟超過半數的碳排放都進入了ETS體系。
碳積分交易引入拍賣制度
這一次,歐盟希望能夠使用市場手段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在地球可以承受的範圍,在2020年前,讓碳排放在90年的標準上減少20%。歐盟正在逐步嘗試為碳信用積分制定更為合理的價格。2013年起,歐盟將嘗試讓部分企業通過拍賣的方式購買和轉讓碳排放權。此次對ETS的調整中還牽涉到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比例。
碳排放交易(ETS)也被稱為配額交易,歐盟為一些列公司設立了二氧化碳排放的配額,如果該公司當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少於配額,就可以得到二氧化碳積分,這些積分可以當作商品轉讓給另外一些超額的公司。
在試行的過程中,歐盟發現各公司得到的配額相當充裕。去年年底,那些累積了碳積分的公司發現並不能從碳交易中獲得多少好處。而那些二氧化碳排放問題嚴重的公司可以以很便宜的價格從其他公司手中買到碳積分,這樣,碳排放交易系統的作用就無法顯現出來。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從2013年開始,所有的電力公司必須以拍賣的方式購買碳積分。其他的一些產列,例如煉油廠和航空業,將逐漸購買更多的碳信用,從2013年的20%到2020年的100%。
百萬美元的業務
歐盟預計,到2020年,通過拍賣方式取得的碳排放交易金額將達到800億美元。如果排放二氧化碳將令企業付出更大的代價,他們就會開始轉變生產模式,採取節能減排措施。
此項除了那些碳排放額度較大的公司,對小公司的影響並不太大。根據計算,在接下來的12年裡,像德國E.ON和法國EDF這樣大型的電力公司將為碳配額支付或者賺取上百萬美元的費用。
對於那些無法達到減排標準的企業,污染將被切切實實地作為成本計算到生產過程中,管理層和投資者將會意識到二氧化碳的經濟性。
歐盟具有先發優勢
由於美國對《京都議定書》長期以來持消極態度,使歐盟在探索全球碳交易方面發揮了主導作用,在交易規模、融資途徑、環保技術和交易制度創新等方面都處於領先地位。歐盟碳交易機制的相對成熟為其與其他國家機制接軌,推動全球碳交易市場融合創造了有利條件。
目前,歐盟已有歐洲氣候交易所、北方電力交易所、未來電力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等參與碳交易,交易量和交易額均居全球首位。2005年歐盟碳市場交易量達3.21億噸,碳交易金額為79億美元;2006年歐盟碳市場交易量上升為11億噸,世界銀行出版的《碳市場現狀與趨勢》報告顯示,在2006年全球碳交易300億美元總額中,歐洲排放權交易(EUA)占244億美元。
歐盟碳交易市場的巨大潛力成功吸引了眾多機構投資者,摩根史坦利、美林、高盛等都在擴充旗下的碳交易業務,美國銀行、法國興業銀行與富通銀行等著名的金融機構也已紛紛增設碳交易基金。據全球最大的對沖基金服務提供商曼氏投資(ManInvestments)近日發布的《碳市場最新情況》報告稱,碳交易正成為對沖基金最重要的投資新領域。全球對沖基金已經引入新的投資策略,其中包括對排放權的交易、減排項目融資、電力交易、跨商品交易等。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全球以碳交易為投資標的基金規模躍增了66%,達到118億美元。作為歐盟碳交易主要融資場所的倫敦,其跨洲期貨交易中的碳融資合同占到了歐盟通過交易所交割的碳交易量的82%。
此外,歐盟對技術創新的支持也達到了空前規模,僅英國每年交易的環保產品及其服務項目就達250億英鎊,創造了10萬個就業崗位,預計2015年該數字將翻倍。此外,歐盟在碳交易的制度創新方面也取得了成效,除內部排放權交易外,歐盟還通過清潔發展機制(CDM)與中國、印度、巴西、墨西哥等發展中國家新興市場建立了市場連結,為全球範圍內的碳交易搭建了重要平台。同時,倫敦金融機構在聯合國擬定碳排放貿易的核查、報告和會計責任規則制定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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