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0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相關國際協議,中國海關總署於2025年5月27日正式發布新規,允許符合特定衛生與植物檢疫標準的巴西玉米酒糟粕(DDGS)和花生粕進口。這一舉措標誌著中巴兩國在農產品貿易領域的進一步合作,同時強化了對輸華飼料原料的質量管控要求。
本公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法律法規為基準,並嚴格遵循中國海關總署與巴西農業部門共同簽署的議定書條款。進口產品需滿足轉基因成分管理、飼料衛生標準及有害生物防控等多項要求,確保供應鏈全流程合規性。
1. 玉米酒糟粕(DDGS):指以巴西境內種植的玉米為原料,在乙醇生產過程中分離出的干酒精糟(DDG)與可溶干酒糟的混合物。
2. 花生粕:由巴西本土花生經去殼、壓榨等工藝提取油脂後形成的副產品,需符合中國對植物源性飼料的安全標準。
1. 允許進口區域:巴西全境種植與生產的玉米和花生原料均被納入許可範圍。
2. 註冊登記制度:巴西輸華企業須通過巴方主管部門審核,並向中國海關總署提交詳細信息(包括名稱、地址、註冊號)。中方將定期更新獲准企業名單並公示,未註冊企業產品不得進入中國市場。
1. 玉米酒糟粕:需確保不攜帶墨西哥斑皮蠹(Trogoderma anthrenoides)、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及紅火蟻(Solenopsis invicta)。
2. 花生粕:除紅火蟻外,還需嚴格篩查鷹嘴豆象(Callosobruchus analis),防止活體害蟲隨貨物跨境傳播。
1. 生產與儲存管理:
- 原料需來自實施有害生物綜合治理的種植基地;
- 生產企業須建立HACCP體系並有效運行,避免動物源性污染及交叉感染風險;
- 存儲倉庫需硬化防潮、配備蟲鼠防控設施,並與牧場保持安全距離。
2. 包裝與運輸要求:
- 採用清潔無毒的包裝材料,散裝貨物須在貨櫃或船艙內標註清晰標識;
- 包裝袋必須用中英文標明「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生產信息(企業名稱、註冊號等),標籤需符合中國《飼料標籤》標準。
3. 檢驗檢疫證書:
- 巴西官方須簽發包含具體生產信息的植物檢疫證書,註明貨櫃號碼及可能的除害處理方式;
- 附加聲明需明確貨物符合中巴雙方議定書條款,確保文件可追溯性與合規性。
1. 單證核查:重點驗證企業註冊資格和植物檢疫證書的有效性;
2. 現場查驗:針對有害生物、土壤殘留、轉基因成分及衛生指標進行抽樣檢測;
3. 不合格處理機制:對違規產品採取退回、銷毀或暫停相關企業資質等措施,直至問題整改完成。
本次公告的實施將強化對輸華飼料原料的全鏈條管控,重點關注以下核心環節:
總結而言,此次政策的落地為巴西玉米酒糟粕與花生粕進入中國市場提供了明確指引,同時彰顯了中國對進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高標準要求。通過嚴格的檢驗檢疫程序和動態監管機制,有效保障了貿易安全與消費者權益,也為兩國農業合作注入新動力。自公告發布之日起(2025年5月27日),符合上述條件的產品可依法開展輸華業務,並接受海關全流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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