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車行業定義如何?2001年7月3日,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汽車分類的兩個新國標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對外發布,2002年3月1日正式實施,代替了GB /T3730.1-1988和GB/T15089-1994。輕型車行業定義及分類介紹如下。新頒布的兩個新國標在按用途劃分的基礎上,建立了乘用車和商用車概念,尤其是在轎車的劃分上改革較大,解決了管理和分類的矛盾,是和國際接軌的標準。
輕型車行業定義
輕型車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輕型汽車一般是指最大總質量不超過3.5t的M1類、M2類和N1類車輛。
輕型車行業分類
新的分類標準將汽車分為8類,其中涉及到輕型汽車的有:
輕型貨車:1.8噸
輕型客車:3.5米
輕型越野車:GA5噸,GA為依越野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量;
輕型自卸汽車:GA6噸,GA為依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量;
輕型半掛車:GA7.1噸,GA為依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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