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調整上海自貿區內相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其中明確規定,允許外資企業從事遊戲遊藝設備的生產和銷售,通過文化主管部門內容審查的遊戲遊藝設備可面向國內市場銷售,這意味著我國長達13年的遊戲機禁售規定正式解除。
為防止青少年沉迷遊戲,國務院辦公廳2000年6月曾轉發文化部等7部門《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的意見》,開始針對國內遊戲機市場的治理工作。
在上述《意見》中,包括文化部、信息產業部等在內的7部委規定「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面向國內的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生產、銷售即行停止。任何企業、個人不得再從事面向國內的電子遊戲設備及其零、附件的生產、銷售活動。」
據了解,正是這一條政策,使得中國遊戲機市場的大門正式關閉。過去幾年,索尼、微軟等廠商都曾呼籲中國遊戲機市場開放,但是由於牽扯麵過大,遊戲機禁令的解除工作一直未能取得實質進展。雖然市場上曾多次傳出解禁傳聞,但都無果而終。
以下為《國務院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決定》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對外開放模式,進一步探索深化改革開放的經驗,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暫時調整下列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一、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對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資,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
二、擴大服務業開放,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徵信業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意見的通知》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以及有關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限制等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調整情況,及時對本部門、本市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和試驗區改革開放措施的試驗情況,本決定內容適時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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