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在確認1億元存款被盜取後,拖延了18天才對外發布消息,該公司的這一行為遭到湖南證監局出函警示,並記入中國證監會誠信檔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表示,公司於2014年2月2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報告網了解,2013年11月29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分行華豐路支行開立了戶名為「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的活期結算帳戶,並於12月9日至12日共計存入1億元。2014年1月6日,供銷公司發現農行華豐支行帳戶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帳戶餘額僅剩1176.03元。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1月10日確認該帳戶中1億元存款已被他人分三筆非法轉走,並向公安機關報案。但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將該重大事項告知董事會秘書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導致直至2014年1月28日才發布《重大事項公告》,披露該項存款被非法轉走及面臨重大損失的情況。
湖南證監局認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發生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酒鬼酒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中國證監會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