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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殘疾教師招考第一名被拒 教育廳:修訂體檢標準

2017-01-01 17:11:56 報告大廳(www.chinabgao.com) 字號: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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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連江縣一私立學校殘疾人教師林傳華,參加當地公辦教師統招,總成績第一,因身體殘疾,教育局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引起廣泛關注。

  8月9日,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發布此事情況說明稱,連江縣教育局作出不予錄用林傳華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準確的」。同時,該廳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當晚,福建省教育廳網站發布《連江縣教育局關於2017年秋季擬聘用的新教師崗前培訓的通知》。澎湃新聞注意到,林傳華已經在連江縣2017年擬聘用的新任教師名單中,崗位是「小學科學教師」。

  林傳華今年28歲,來自福建平潭,年幼時因一次事故導致右手掌缺失,被認定為肢體二級殘疾。2011年7月份,他從寧德師範學院畢業,取得了寧德市蕉城區頒發的《教師資格證》,具備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為物理。

  據媒體報導,2011年9月至2017年,他都任教於私立學校平潭翰英中學,擔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組集備組組長等職務。今年4月,林傳華參加了福建省教師招考,應聘連江縣小學科學教師。

  《連江縣2017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總成績公示》顯示,林傳華筆試76.13分,面試81.74分,總成績78.94分,在其報考崗位中排名第一,「擬參加體檢」。

  雖然總成績第一,但福建省連江縣教育局拒絕錄用林傳華,稱因為其不符合省教育廳頒布的體檢標準。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第十二條,兩上肢不等長超過5cm,脊柱側彎超過4cm,肌力3級以上、胸廓畸形、肢殘或體殘者,不合格。

  福建省殘聯得知林傳華的情況後,曾發函至連江縣教育局,希望他們能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關愛殘疾人,但也未獲連江縣教育局認可。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引發廣泛討論。

  8月9日晚上,福建省教育廳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關於林傳華參加教師招考錄用有關情況的說明》。

  對於連江縣教育局作出對林傳華不予錄用的決定,福建省教育廳認為,林傳華屬殘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師資格,連江縣教育局應根據《教師法》(1993年)、《殘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2012年)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規章制度予以綜合考慮決定是否錄用。

  該廳認為,僅根據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作出不予錄用的決定,對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準確的。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目前已責成福州市教育局、連江縣教育局依法依規做好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考錄用工作。同時,該廳正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研究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澎湃新聞了解到,林傳華本人已經收到擬被錄用為小學科學教師的消息。林傳華的學生@紅毛丹666也在微博上向澎湃新聞表示,現在全班同學都為此事而開心,「開心到要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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