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參亦是補品,也可當做中藥原材料。人參分有野生人參、野山參、移山參、園參。我國人參產區主要分布在吉林省、黑龍江省和遼寧省,2021年行業規模增長至93.8億元,同比增長0.29%。
人參是我國出口額最大的中藥材品種之一,也是我國出口創匯的重要商品之一,我國每年人參出口數量在2000~3000 t,出口額在3000 萬美元以上。
人參行業產業鏈的上游主要為人參種植業,主體為參農及人參種植企業;中游為人參加工企業,主要包括人參初加工企業及人參深加工企業;行業下游為人參的流通與銷售,主要包括中藥企業、人參產品消費者兩大類,其中中藥企業將人參作為藥品原材料,消費者則直接使用各類人參用品,包括人參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等。
我國現階段人參主要產區基本集中在東北三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遼寧省)。2019-2021年,我國東北三省人參產量逐年增長。2020年,我國東北三省人參產量總計約為45148萬噸,較2019年增加2412噸,同比增長5.64%。
目前,我國有近2萬家從事人參種植、加工和貿易的涉參企業,但卻是典型的小而散,沒有一家大型、著名品牌的龍頭骨幹企業,以致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只能依附於韓國等外資企業或強勢品牌。雖然我國人參產量占世界的70%以上,出口占70~80%,但是,世界人參總產值約500億元,中國卻只占其中16億元,不到世界總產值的4%.我國人參的產量與產值相差20多倍。
我國人參出口國家/地區較多,達到44個。按出口量來看,出口日本的人參共計1091.97噸,占2021年總出口量的30.51%,排列第一;其次是中國香港,其出口數量為1068.99噸,占2021年總出口量的29.87%。
人參出口的貿易方式主要分為一般貿易、保稅監管場所進出貨物、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物流貨物、來料加工貿易;其中,一般貿易為主要出口貿易方式,其出口數量達到2702.91噸,占總出口數量的75.52%;其次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物流貨物,其出口數量達到810.55噸,占總出口數量的22.65%。
我國共有23個省市向外出口人參。從出口數量角度來看,廣東省的出口數量達到1232.46噸,占2021年總出口量的34.44%,高居首位;其次是天津市和吉林省,出口數量分別為628.56噸和539.50噸,分別占2021年總出口量的17.56%和15.07%。
在我國人參品牌創立初期,很多企業僅將人參看做經濟作物,在包裝、加工等方面均落後於韓國。吉林省註冊的人參品牌有30多個,但每個品牌的產品產量均不高,市場覆蓋面窄。讓人稍感欣慰的是,吉林政府已經下決心振興人參產業,正在打造中國·吉林「長白山人參」品牌,以開拓海內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