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5月28日,國家醫療保障局針對近期定點零售藥店醫保結算數據篩查中發現的藥師"掛證"違規行為發布公告,要求全國範圍開展專項核查。此次行動涉及24個省份、超2.3萬家藥店及近萬名藥師,旨在通過強化監管維護用藥安全與基金安全,並保護合法註冊藥師權益。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醫保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國家醫保局分析顯示,2025年4月起的結算數據顯示出明顯的異常情況:同一藥師身份信息頻繁出現在不同區域藥店的服務記錄中。例如跨省份案例涉及22個省份289家藥店和135名藥師;省內跨地市則波及19省3154家藥店及792名藥師;在同一城市內,更高達20701家藥店與8583名藥師存在疑似"掛證"行為。這種現象不僅違反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中關於執業藥師在崗履職的要求,更直接威脅到患者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針對三種典型違規情形(跨省、省內跨市、同市跨機構),國家醫保局構建三級聯動核查體系。首先要求涉事藥店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排查藥師資質真實性及崗位履職情況;其次各地醫保部門需對存在疑點的藥店進行實地檢查,通過考勤記錄、服務視頻等佐證材料核實執業狀態;最後省級醫保部門須在2025年6月30日前匯總核查結果並上報國家局。這一流程設計確保了從微觀到宏觀的監管閉環。
公告明確建立分類處置標準:對輕微違規藥店將採取約談警告或限期整改;對於確鑿存在"掛證"行為且拒不改正者,將暫停甚至解除醫保服務協議。同時設立跨部門移送機制——藥品經營違法行為移交藥監部門查處,涉嫌犯罪線索則直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種多維度的懲戒體系既體現寬嚴相濟原則,又形成法律威懾效應。
此次專項行動不僅聚焦當前問題整治,更通過數據篩查技術應用構建了常態化監測網絡。國家醫保局同步推動"人臉識別+電子簽章"等實名認證系統在藥店終端的全覆蓋,從源頭遏制身份冒用空間。未來還將建立藥師信用檔案制度,將違規記錄與職業資格註冊直接掛鉤,形成行業准入退出的動態管理機制。
此次行動標誌著我國醫療保障監管進入精準化治理新階段。通過技術賦能、協同執法和信用約束三管齊下,既守護了13億參保群眾的"救命錢"安全,也推動藥品零售行業向規範化、專業化方向轉型。隨著核查工作的推進,預計全國藥店執業藥師在崗率將顯著提升,患者用藥指導服務質量和醫保基金使用效益也將得到雙重保障。
中國報告大廳網訊,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統計顯示,我國中醫類醫療服務項目數量已從區域差異顯著的100600項統一整合為標準化99項,近五年中醫診療服務調價幅度在所有學科中居首。這一系列舉措不僅優化了醫保資源分配效率,更標誌著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進入新階段。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醫保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近年來,我國醫療保障部門持續推進中醫藥服務價格規範化管理,已陸續發布涵蓋灸法、拔罐等五大類中醫技術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通過動態調整機制與標準化體系建設,中醫診療服務的技術價值正得到系統性釋放,為2025年醫保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國家醫療保障局連續五年將中醫類項目優先納入調價範圍,數據顯示全國醫療服務價格穩步增長中,中醫診療費用調整幅度持續領跑各醫學學科。通過建立覆蓋灸法、推拿等核心領域的五批立項指南,現已基本實現對針刺療法、骨傷治療等傳統技術的全面規範定價,為中醫藥傳承創新提供了政策保障。
在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中,醫療保障部門簡化審核流程並加快審批速度,推動拔罐、刮痧等特色中醫技術快速進入臨床實踐。北京、上海等5個試點城市已完成兩輪調價改革,在核心定價機制中突出中醫藥傳承價值。吉林省更針對兒科診療增設20%加收政策,體現了醫保對弱勢群體的傾斜支持。
最新發布的中醫類價格立項指南呈現三大突破性設計:其一建立技術創新友好型定價體系,設立"儀器針法"專項收費通道;其二探索醫生級別差異化定價機制,允許主任醫師在針刺等手法要求高的項目上最高加收60%費用;其三對納入地市級以上非遺名錄的傳統針法技術實施特殊保護,實現特色療法的標準化收費。
通過合併同類項將中醫診療項目從區域差異顯著的100600項統一整合為99項標準目錄,並對計價方式做出系統調整。例如針法類服務由按"穴位"收費轉為按"次"計費,更客觀反映技術難度與人力成本。這種標準化改革既降低了醫保基金監管複雜度,也為跨區域醫療協作創造了條件。
價格體系的重構直接帶動了中醫器械產業升級。診療器具擴展需求促使企業加速研發新型針具、罐療設備,推動中醫藥裝備製造業向智能化方向轉型。據統計,相關領域研發投入年均增長超25%,醫保政策與產業發展的良性互動正在形成。
綜上所述,醫療保障部門通過價格機制改革釋放的政策紅利,正逐步構建起符合中醫服務特點的價值評價體系。未來三年內,隨著剩餘10批立項指南的陸續發布和現有項目的持續優化,中醫藥診療將更加規範高效地融入現代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健康中國戰略實施提供有力支撐。醫保制度與傳統醫學創新發展的深度融合,將持續釋放惠及醫患雙方的改革紅利。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201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準在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420元。
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2016-2021年醫療保險行業市場競爭力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顯示,農民個人繳費標準在 2015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全國平均達到150元左右。《通知》還要求,要鞏固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將政策範圍內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 50%和75%左右。
《通知》要求,全面推開利用新農合基金開展大病保險工作,健全完善大病保險籌資、承辦、管理和運行機制。加大對大病保險的支持力度,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實施更加精準的大病保險政策。各地要通過降低困難人員大病保險起付線等措施,實現精準健康扶貧。有條件的地區還可探索採取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等措施,加大對貧困人員的傾斜力度。
《通知》強調,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複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擴大支付方式改革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覆蓋面,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穩步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工作。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加強經辦機構內部建設,切實保障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