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等相關利好政策密集推出,網際網路醫療服務被納入醫保成為最大亮點,可謂行業破冰之舉,網際網路醫院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新一輪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正在進入深水區,網際網路+醫療被寄予厚望,但此前不能實現醫保支付一直是業界的「心病」。
前述網際網路醫療新規是指,《網際網路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網際網路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範(試行)》,對網際網路醫院、網際網路診療和遠程醫療實行分類管理。
有業內人士表示,文件表明了主管機構對網際網路醫療的認可,明確了一直模稜兩可的概念,指出了該領域的探索範式,但最重要的是傳遞出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必須依託實體醫療機構的信息。卓健科技創始人尉建鋒說:「目前,傳統醫療服務模式正在解構,數據、流程、人才的重構剛剛開始,在這一交叉進程中,網際網路作為工具能加速其過程,倍速提高優質醫療服務的可及性。」
而新規正是從從事網際網路醫療的機構和從事網際網路醫療的人兩個角度切入進行管理。
對從事網際網路醫療的機構,新規要求藉助網際網路技術提供診斷和治療服務的主體只能是實體醫療機構,或者依託實體醫療機構成立的網際網路醫院。《網際網路醫院基本標準(試行)》規定,網際網路醫院在科室設置上必須設置醫療質量管理部門、藥學服務部門和信息技術服務與管理部門。
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曾對政策進行解讀。他表示,建立省級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監管平台,是審批網際網路醫院的前提,「如果平台沒有建立起來,就不能審批網際網路醫院。」尉建鋒認為,作為獨立的醫療機構,網際網路醫院在醫療質量管理等方面,具備了與實體醫療機構相同的職能。
對從事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的人,新規要求醫師、護士應當能夠在國家醫師、護士電子註冊系統中查詢。醫療機構應當對開展網際網路診療活動的醫務人員進行電子實名認證,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加強醫務人員管理。只是目前多點執業配套舉措尚不完善,如果公立醫院自行開展線上服務,或者成立網際網路醫院,將會減少醫生到第三方平台執業的動力。
新規允許常見病、慢性病的線上複診,處方藥網上銷售的政策窗口也重新開放,這些對行業來說都是重大利好。
醫療和健康對我們來說是重中之重,而網際網路正好讓如此重要的醫療變得便利,兩者相輔相成。無論是網際網路+醫療健康還是醫療健康+網際網路,都能更好地促進兩方面的同步發展。這不僅標誌著我們網際網路技術的越發成熟,還標誌著我國醫療健康的一大進步。
除了醫保,越來越多網際網路醫療企業在支付端尋求突破,與保險公司展開更進一步合作。商業保險也被視為網際網路醫院商業模式的終極目標。
像微醫集團、春雨醫生和平安健康,這三家行業領先者,在快速發展中都有接通保險的計劃。張貴民向記者談到,「微醫的業務線之一『微醫保』打造開放式網際網路健康險平台,已與人保健康、眾安保險、泰康人壽等30多家機構開展了多層次的業務合作,在優質醫療資源集中的地區與25家醫院簽約並搭建了與就醫數據互聯互通的直付和快賠系統」。例如兩年前,國內首家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眾安保險與微醫推出國內首款ACO產品——「家庭守護」網際網路醫院門診險。費用結算自付40%,剩餘60%由商業保險直接支付。
從各地網際網路醫療集團來看,它們的「網際網路醫療+保險」大都參考了美國的凱撒模式,但大背景上,美國是一個商業保險占主導的國家,商業保險在醫療費用的總支出當中所占的比例超過40%。相比之下,我國的商業健康險在醫療總費用支出所占的比例僅占1.4%,其餘全部為基本醫保所覆蓋。為什麼我國基本醫保覆蓋已經如此之高的情況下,網際網路醫療公司仍然有機會?在微醫董事長兼CEO廖傑遠看來,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功能不全。
程立峰還補充說,凱撒模式不僅與醫院合作,也與醫師團體簽約,確定醫療服務價格,並將一定比例保費撥給醫師團體,參保人從簽約醫師處得到服務。「這就更加體現醫生個人的價值」。從這個意義上看,網際網路醫院能為醫生髮揮出一個比較大的作用,商保的競爭優勢也體現出來。
與此同時,隨著以家庭和個人為核心的網際網路診療服務日益成熟,傳統保險公司也開始探索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例如泰康人壽攜手掛號網推出「醫者無憂」保障計劃等。「未來,在線支付、商保直付將是發展的一大方向」,張貴民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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