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深入發展和普及率的不斷提高,高等職業院校尤其是民辦職業院校發展壓力持續增大。值得關注的是,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民辦職業技術教育分會2016年年會近日在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召開。來自全國20多個省市、80多所民辦高校的院(校)長、負責人及韓國映像大學等200餘位代表參加了會議。
在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副會長俞仲文看來,人大常委會「三審」通過了民促法,並定於2017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重大意義在於:試圖完全按照國際慣例,為民辦職業院校的生存和發展提供與WTO要求完全一致的環境和舞台。
俞仲文說,在新形勢下,是做營利學校還是非營利學校,成了當前院校長的第一要務。就全國而言,職業教育的數量問題基本解決了,但是質量問題遠遠沒有解決。對於民辦院校問題更加突出。
「活著不分錢,死了不分財」的新特徵
在修改的民促法中,有個關鍵詞是「分類管理」。浙江大學民辦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吳華教授說,現在對民辦學校也有分類管理,而且也是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類管理,只是把所有的民辦學校都分在非營利性一類。
因此,在修改民促法中,所謂「對民辦學校實行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的確切含義是「將現在定性為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再分為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兩類」。
吳華說,此次修訂的社會文化背景是「讓教育回歸公益」。關於非營利,目前按照全國人大制定的標準,就是「活著不分錢,死了不分財」。
「活著不分錢」是指新修改的第十九條中:「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死了不分財」是指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中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繼續用於其他非營利性學校辦學」。
吳華分析,新民促法實施後,對於吸引民間資金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作用不大,民間資金主要投資對象為營利性民辦學校,除非有充分的稅收減免等扶持政策。
「向左走向右走」的選擇
儘管新民促法已獲得通過,目前尚未向公眾發布。但是給民辦高職院校也出了一道選擇題。到底是向左走,還是向右走?這個話題是這次會議中,與會代表們私下討論最集中的熱點。一時間,「教育資產證券化將提速」「資本將加速流入教育板塊」等聲音不絕於耳。
「相對於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有自己的發展特點和模式,建設具有特色的學院將是民辦學院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而特色品牌專業建設則是特色立校的根本。」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徐征宇說,民辦職業院校亟須突破困境,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增強核心競爭力,走出一條良性、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徐征宇介紹,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在學校章程里規定的就是「非營利」,這次民促法修法之後,他們的投資方廣廈集團也會面臨這樣的選擇。如果選擇「非營利」,學校可能還會繼續保持原來的狀態,但是企業就要放棄賺錢的念頭。如果要選擇「營利」,學校估計會發生一些變化。
浙江的一家高職學校負責人介紹,修法通過之後,仍有諸多政策需要配套。要到明年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但這對民辦高職院校來說,是一次絕佳的發展機會。
江蘇的一位高職院校代表稱,並非所有教育公司都將受益,教育上市公司前景就不太樂觀。這次民辦教育集體面臨一次選擇問題,機遇與風險並存。
江蘇崑山登雲職業技術學院的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他們學校已將數億元的資產從企業轉到學校。但是學校最後選擇是否「營利」,還要等法律政策與細則出台之後再由企業決定。
其實,對於營利性民辦學校來說最關心的是稅收減免等扶持政策。民促法修改完成後,營利性民辦學校將正式登上歷史舞台。
吳華介紹,三審稿中放開了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價格管制,同時沿襲了現行民辦教育促進法關於「民辦學校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的規定,還明確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公辦學校同樣的稅收優惠」。但對於營利性民辦學校能享受怎樣的稅收優惠,三審稿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吳華介紹,舉辦者選擇營利性民辦學校以後,需要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等多項稅費,相對於目前的無稅狀態,初步估計將大幅提升辦學成本30%以上。如果沒有特別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會大大削弱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市場競爭力。
亟待建立協調一致的政策體系
吳華說,民促法的修訂使民辦教育的政策、法律環境都將發生重大變化,也必將對資本市場、民辦學校舉辦者、校長與教師、家長與學生以及政府管理部門產生重要而長遠的影響。
但讓他擔憂的是,如果不能切實加大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政策扶持,將會坐實民辦學校舉辦者對教育領域「國進民退」的擔憂。
他說,這次修法一波三折,本來二審稿已是各方博弈後形成最大共識的方案。但三審稿的變動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辦學熱情和對政策穩定性的預期受到較大挫傷。「如果不能儘快恢復民辦學校舉辦者的信心,民辦教育可能就此由盛轉衰」。
目前,更大的難題還在於,目前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制度建設基本是一個空白。
吳華說,如果按三審稿設計,一年後實施分類管理,在財產清算、審批登記、稅收優惠、教師身份、學生學籍、法人治理等各個方面大量的政策設計與制度建設任務,能否在一年之內完成,對政府的行政能力是嚴峻考驗。為此,他呼籲儘快建立與分類管理協調一致的政策體系。
吳華認為,目前有三大問題迫切需要解決。第一個問題,各地必須在修改後的民促法生效以前完成對現有民辦學校的補償方案的地方立法,「否則,分類管理就是一句空話」。
第二個問題,國務院需要儘快完成《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修訂,為分類管理的順利推進建立全國統一的政策框架。第三個問題,在修改後的民促法生效以前完成保障民辦學校在分類管理體系中正常運行的具體配套政策。
吳華認為,修法完成後,只有在國家教育發展的整體格局中把握民辦教育的發展方向,突破民辦教育「產權本位」的思想束縛,深刻理解支撐未來教育發展的核心理念、技術基礎與制度變革方向,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民辦教育的轉型發展。
據2016-2021年中國民辦教育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介紹,民辦教育,又名私立教育(private education),是相對於公辦教育、公立教育的教育形式,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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