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兩項政策並無關聯,但實際上與「三醫聯動」息息相關,即醫保體制改革、衛生體制改革與藥品流通體制改革聯動。隨著網售處方藥的政策缺口打開,勢必加快處方外流的力度,並倒逼公立醫院對「以藥養醫」體系進行改革。網際網路診療首次納入醫保支付後,慢性病、常見病的診療將加快實現線上化,對公立醫院的病患者進行分流,從而減輕醫院的診療壓力,與此同時還將加速網際網路診療的普及,對平安好醫生等企業構成利好因素。
回顧新版《藥品管理法》的出台經過,網售處方藥在政策層面上出現過多次搖擺。2014年5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網際網路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首次提出放開處方藥在電商渠道的銷售。
由於存在監管問題,2016年5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決定結束網際網路第三方平台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次年原食藥監局先後發布兩條新規,明確規定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和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
不過,事情在2018年又出現轉折。當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規定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此後,醫藥電商平台只能採用線上展示、預約,線下門店配送的形式開展處方藥的「網訂店取」「網訂店送」,以符合線上線下相一致的規定。
這一做法的好處在於加強網售處方藥的監管力度,但難以真正形成市場規模。對於醫藥電商平台來說,如果想要擴大市場份額,唯有繼續收購更多線下藥店,從而拓展電商的配送範圍。
「目前自營藥品最大的難點在於政策法規不明確,相關規範不明晰,企業在經營中缺乏有效指導。」京東健康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藥品經營中最大的成本來自於藥品本身的成本與專業藥學服務人員產生的費用。
但網售處方藥的爭議仍未結束。今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當時修訂草案明確提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銷售處方藥」,當時會議上未對修訂草案作出表決。
直至8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根據新版《藥品管理法》規定,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處方藥並不在列。
現行做法是明確規定網絡不可以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不過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堅持線上線下相同標準、一體監管的原則,法律就網絡銷售藥品作了比較原則的規定,即要求網絡銷售藥品要遵守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並授權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健康衛生主管部門等部門具體制定辦法,同時規定了幾類特殊管理藥品不能在網上銷售,為實踐探索留有空間。
目前醫藥電商平台主要以阿里健康、京東健康、平安好醫生等為主,而且這些企業已擁有一定的營收規模。阿里健康2019年財報(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顯示,公司電商類業務達50.45億元,占公司營收比例達99%;京東健康披露的數據稱,目前公司實現營收過百億元,大部分營收來自藥品電商業務;平安好醫生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收22.73億元,其中健康商城貢獻營收14.54億元。
網售處方藥風險可控、可以開放,但需給監管部門、衛健部門、醫院一個過渡期,隨著大眾需求的升級、收入的升級,隨著企業間的不斷競爭,最終市場會走向健康。
「別一上來就要求那麼高,這是不現實的。」朱恆鵬表示,此次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可能會對開放企業數量做出規定,如果限制企業數量,建議開放10家-20家企業,「千萬不能只開放1家-2家,大的藥品配送商國藥、上藥、華潤等以及大的網絡平台,都應該被納入考量範圍。」
除了監管層面的放開,網售處方藥的另一個關鍵是處方外流。去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明確提出支持處方外流,把藥品購買權交予患者。這意味著原本患者在醫院就診、開處方並獲得藥品,現在處方外流後患者可以選擇在醫院或零售藥店購藥,將就診和購藥分離。
能夠分享處方外流的不僅是傳統的零售藥店,電商平台也有機會瓜分蛋糕,後者在藥品領域的占比很低,但增速很快。目前網絡藥品的市場規模總體還不大,占整體藥品零售市場的5%左右,投資者預計這一部分電商化後,將形成高達千億級別的新市場。
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三大終端六大市場的藥品銷售額實現17131億元,同比增長6.3%。從實現藥品銷售的三大終端的銷售額分布來看,公立醫院終端市場份額最大,2018年占比為67.4%,零售藥店終端市場份額占比為22.9%,公立基層醫療終端市場份額近年來有所上升,占比為9.7%。
不過,處方外流的重要前提是建立處方共享平台,如果藥品銷售網絡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不能實現信息共享,處方來源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問題無法解決,因此網際網路醫療企業與各地政府正積極推動組建處方共享平台。日前,甘肅省衛健委正式啟動「電子處方信息共享平台」項目,這是國內首個省級電子處方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