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憑處方購買」去購買處方藥形同虛設,買處方藥跟買菜一樣「方便」。但是,處方藥應該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如果自行購買服用很可能變「毒藥」,因為兒童處於發育階段,亂用藥的傷害甚至可能比成人更大。
2013年10月,力天幼兒園園長聶愛琴因為該幼兒園一名幼兒感染了手足口病,為讓其他的孩子預防,幼兒園購買了50盒利巴韋林,曾2次給幼兒園的孩子餵服,每次3天。
據宇博智業了解:很多家長都表示,自去年開始孩子不同程度產生紅疹、腿疼、腰疼等不良反應,一些孩子對家長說,幼兒園在給他們喝「糖水」。
七里河區食藥監局表示,利巴韋林為處方藥,是強效抗病毒藥物,購買和服用均應憑有處方權醫生的處方,幼兒園私自購買、私自給孩子服用明顯是違規行為。
參考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2-2016年非處方藥(OTC)行業市場現狀分析及投資預測報告》
兒童濫用處方藥傷害大
「處方藥應該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如果自行購買服用很可能變『毒藥』。」市三醫院兒科主治醫生楊玲蓉稱,以「希刻勞」(頭孢克洛干混懸劑)為例,使用前需要先確定患兒是否對頭孢菌素類過敏,「如果發生嚴重過敏甚至可能丟掉性命。」
「因為兒童處於發育階段,亂用藥的傷害甚至可能比成人更大。」楊玲蓉表示,兒童的肝臟、腎臟及大腦的功能尚未發育完全,對藥物的解毒、清毒、防毒等能力尚不完全,濫用藥物對這些器官可能造成傷害。此外,濫用抗生素會殺死人體內許多有益細菌,導致體內菌群失調,耐藥細菌乘虛而入,導致嚴重甚至致命的疾病。
特別提醒:氨基苷類抗生素(如慶大黴素等)、喹諾酮類藥(如諾氟沙星等)、磺胺藥(如複方新諾明等)等類型藥物,家長也不能擅自給患兒使用,否則容易對小兒聽覺神經、肝腎、神經肌肉等造成不良影響。
處方藥監管遇「三難」
一是作為安全用藥「把關人」的執業藥師缺乏。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信息中心副主任陳光建認為,部分群眾對於藥品安全方面的知識掌握不夠,有自行購藥、服藥的習慣,而指導合理用藥的執業藥師目前嚴重缺乏,客觀上也加劇了群眾不合理用藥的問題。
二是真醫生開假處方。目前,大部分醫療機構推行電子診療卡後,病人可在醫院藥房憑卡取藥,藥品零售機構與醫院沒有實現聯網,藥店無法獲得醫生的處方單。而病人又存在購藥需求,於是部分藥店通過「聘請」執業醫師開具處方。
三是違規銷售普遍,處罰成本小,導致部分藥店屢罰屢犯。記者從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了解到,按照《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對於未憑處方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藥店,藥監部門職能「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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