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博鰲亞洲論壇2022年年會開始,我國的首席代表金融學會會長表示實現碳中和,政府在行動。並且表示我國還需要優化碳市場的激勵機制和優化機制的方向應該是從現貨走向遠期市場。我國已經初步形成全國統一碳市場,雖然去年開通了全國統一市場但是還需要一個過程才能達到期望的效果。
4月20日,博鰲亞洲論壇2022年年會拉開帷幕。今年共有42個國家和地區的600多名線下代表,近400名線上代表,以及102家媒體機構的700多名記者出席年會。20位各國政要、前政要,50位部長級高官和前官員,22位國際和地區組織負責人以及眾多商界領袖及著名學者參與年會分論壇討論。
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中方首席代表,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周小川在博鰲亞洲論壇2022年年會「實現碳中和:政府在行動」分論壇上表示,接下來,中國還需要優化碳市場激勵機制,優化機制的方向應該是從現貨走向遠期市場,包括期貨、期權等,激勵機制在中長期的目標主要是引導投資。
周小川指出,我國已初步形成全國統一碳市場。接下來,中國還需要優化碳市場激勵機制。優化機制的方向應該是從現貨走向遠期市場,包括期貨、期權等,激勵機制在中長期的目標主要是引導投資,通過引導資金投入找到新技術、設備、工藝。雖然中國去年開通了全國統一市場,但還需要一個過程才能達到大家期望的功效。
在周小川看來,由於發展、起步時間有先後,國與國之間邊際減碳的成本是不一樣的,這種差別導致了不同市場碳價不一致。要實現碳中和目標,最主要是找到一個最優路徑,並在每個時點都有最優激勵機制,應在企業為減碳而投資、貸款時給予積極預期,推動市場儘快向前發展,做好功能優化。
周小川表示,實現碳中和最優激勵機制在於國家制定的任務目標能否合理分解到每個地方、部門、行業。各地方、行業可以自行制定一些任務來契合國家目標,也可以設置一些機制來分解任務。周小川還認為,碳市場價格和碳稅不一定能相互替代。沒有碳市場為前提,稅收是無法計算出碳價的。碳稅若想和碳市場等價,必須要承諾碳稅所收的錢一定要用於減排工作。
碳排放是關於溫室氣體排放的一個總稱或簡稱。溫室氣體中最主要的氣體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詞作為代表。雖然並不準確,但作為讓民眾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簡單地將「碳排放」理解為「二氧化碳排放」。多數科學家和政府承認溫室氣體已經並將繼續為地球和人類帶來災難,所以「(控制)碳排放」、「碳中和」這樣的術語就成為容易被大多數人所理解、接受、並採取行動的文化基礎。
《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抵消信用管理規定(暫行)》本月初發布。至此,全國七個碳交易試點地區全部出台了CCER(中國經核證減排量)限制條件。與 其他試點地區不同,深圳並沒有對項目減排量產生時間做出限制。限制條件主要是針對項目類型和項目地區。從項目類型來看,可以用於深圳碳市場的項目類型包括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項目類型中的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垃圾焚燒發電、農村戶用沼氣和生物質發電項目;清潔交通減排項目;海洋固碳減排項目;林業碳匯項 目;農業減排項目五大類。針對不同的項目類型,深圳對項目地區做出了不同的限制。具體來說,林業碳匯項目、農業減排項目則不受項目地區限制。
在節能減排的大趨勢之下,多地在碳排放交易方面也在穩步推進。根據規劃,我國將在2016年啟動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2019年以後碳交易市場將承擔溫室氣體減排核心的作用。預計到2020年,每年碳排放許可市場價值將達到600億-4000億元。目前我國碳交易市場體系還亟待完善。
推進碳排放市場建設
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本月初與山西環境能源交易所簽訂協議,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將山西環境能源交易所納入旗下。這是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完善交易功能的戰略性舉措,也被視為山西省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關鍵一步。目前,山西省的碳排放係數全國最高,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8倍。為此,山西將節能環保、新能源作為重要的發展領域,探索開展碳排放交易,爭取國家將山西納入碳排放交易試點,推動成立碳排放交易機構被列為重點轉型綜改事項。
目前,山西並不在碳排放交易試點之列。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為落實「十二五」規劃關於逐步建立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要求,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部分試點省市近期動作頻頻。
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的全球低碳行業市場深度調查與2014-2018年投資發展分析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5月,《2015年廣東國家低碳省試點工作要點》發布。在該文件中,廣東提出探索建立基於碳普惠制的省內自願減排核證機制,推進自願減排交易與配額交易市場的相互融合、相互促進。這一文件中亮點頻現,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和分解機制、適時擴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範圍、啟動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省級立法工作、推進粵深碳交易市場的互聯互通等。廣東還提出,加強與國內外碳交易市場的交流合作,主動參與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工作。
交易持續活躍
根據北京環境交易所公布的數據,2015年6月5日,北京市碳排放配額線上成交量49442噸,成交額229.35萬元,成交均價46.39元/噸;協議轉讓成交量6萬噸,累計成交量430.04萬噸,成交額突破2億元。
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場近幾月也持續活躍。根據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數據,截至2015年5月8日,上海碳市場配額成交總量已實現311.54萬噸,成交金額1.08億元,其中,僅2015年內實現的成交量已超過100萬噸。2014年配額的交易量達到157.89萬噸,已超過2013年配額成為上海碳市場成交最為活躍的交易品種。6月1日,上海市碳交易試點2014年度配額清繳工作正式啟動,兩成試點企業首日即完成履約清繳,清繳量超過47%。根據《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有關規定,上海市碳交易試點企業應於6月1日至30日期間,依據經審定的年度碳排放量,通過登記系統足額提交配額,履行清繳義務。
CCER交易方面近期也比較活躍。2015年5月28日,上海電力吳涇熱電廠通過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交易平台完成了10萬噸可在上海碳交易試點履約用的CCER協議轉讓。吳涇熱電廠成為首個在上海碳市場中購買可用於上海履約用途CCER的控排企業。截至5月28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CCER累計交易量110.39萬噸。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了解到,2015年6月4日,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通過定價轉讓系統完成湖北首單CCER在線交易。本次交易的賣方為中國風電集團有限公司,買方為一家專業碳資產管理公司。本次交易標誌著湖北碳市場CCER在線交易正式啟動,預計後續將迎來湖北CCER密集交易期。
體系建設亟待完善
2014年12月,國家發改委頒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具體解釋和規定了配額管理、排放交易、核查與配額清繳、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規劃,中國將在2016年啟動碳排放權交易的全國統一市場,預期2019年以後,碳交易市場將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的核心作用。
根據規劃,全國碳市場建設大致可以分為3個階段。其中,2014年至2016年為前期準備階段,這一階段是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關鍵時期,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檢驗標準等。2016年至2019年是全國碳交易市場的正式啟動階段,這一階段將全面啟動涉及所有碳市場要素的工作。2019年以後,將啟動碳市場的「高速運轉模式」,使碳市場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的核心作用。
但是在實際運行過程當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業內人士指出,碳交易制度是一項複雜的政策體系,國外碳市場從醞釀到最終出台經過了數年計劃和試驗,而我國碳試點自2011年底開始部署到2013年市場啟動,在缺乏基礎的前提下準備不夠充分,大部分試點啟動均較為倉促。目前各試點均存在信息不透明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納入企業排放數據、配額總量的確定、配額分配方案、交易數據等信息的不透明,其原因在於企業、地方政府和交易所均不願意把相關數據公布於眾,使得市場政策性明顯,同時也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歐盟碳排放貿易計劃2005年正式啟動,並成為全球最大、最活躍的碳市場,推動了低碳投資和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該計劃在第一期和第二期實施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來許多問題,以致碳排放權價格連續下跌。基於這些問題,歐盟委員會對碳排放交易體系第三期的制度進行了大幅度的修訂,包括將排放控制總量設定權力統一到歐盟委員會層面、擴大覆蓋氣體及行業、增加拍賣比例、限制抵消比例等。這對於我國碳排放權市場的發展具有借鑑作用。
國際低碳經濟研究所11日發布的《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報告(2015)》稱,短期來看,徵收不同稅率的碳稅和能源稅會引起生產成本上升,進而帶來GDP的下降,但這兩種稅收政策對GDP的損失不會超過0.8%,屬於可承受的水平。該研究所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和日本名古屋大學共同創辦。
報告中,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宇等專家近期利用CGE模型,模擬測算碳稅和環境稅的效果和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在對環保部出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新標準對中國宏觀經濟和排放的影響的模擬結果顯示,新標準對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致使GDP增速下降1.25%,火電行業產出下降3.99%。但新標準能夠降低高耗能行業產出,有利於節能減排。
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鄒樂樂和名古屋大學教授薛進軍利用CGE模型對能源稅和碳稅的功能進行了仿真。結果認為,從長遠來看,能源稅和碳稅都能降低部門的能源消耗和相應的二氧化碳排放,為中國經濟發展提供潛在能量。
報告副主編、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副所長戴彥德等專家通過對中國能源發展路線圖進行各種情景分析認為,無論從國際能源發展的大環境,還是國內的經濟、能源發展形勢來看,中國均處在能源轉型的最佳時期。
戴彥德等專家認為,中國將有可能在2020年左右達到煤炭峰值,2025到2030年期間實現碳排放峰值,2035年前後實現能源峰值。研究發現,調整能源結構和能源強度在實現峰值目標方面是最為有效的政策手段,將峰值時間提早,會對GDP和就業有較大影響。
中科院科技政策所所長王毅等專家利用情景分析方法對未來可能的若干類政策進行了模擬。他們認為,中國的主要峰值可以分階段達到:在未來5-10年內,主要能源、污染密集型產業達到峰值,實現產業結構將發生變化、結構節能貢獻率增加;未來10-20年內,主要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實現峰值;2030年前後,達到碳排放峰值。上述專家同時表示,「中國實現碳排放峰值取決於綜合成本,對我國來說,獨特的能源稟賦和產業經濟結構,提早達到峰值必須付出較大的代價,因而面臨困難的選擇。」
報告還預測,2016年起中國將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這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述專家建議,政府在制定減排政策應充分考慮到空間特性,應著力於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和優化產業布局,實現減排的成本最小化和區域碳排放的平衡。
報告稱,二氧化碳已被一些國家列為「大氣污染物」。但在中國,除了政策規定強制執行和各種合法與非法的費用、罰款以外,因為沒有從法律上界定二氧化碳的屬性,現在還無法像徵收環境污染稅那樣徵收碳稅,而是以資源使用稅等方式間接徵收以控制碳排放。上述專家們建議,要制定和實施碳稅或環境稅,必須首先提供法律依據,界定二氧化碳是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