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2012年中國經濟環境分析
二、2010-2012年中國電煤行業發展政策環境分析
行業政策影響分析
2012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出台意味著歷時多年的電煤價格雙軌制正式退出,我國電煤市場化改革乃至整個煤炭產業鏈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電煤價格雙軌制的終結,對煤炭市場變化帶來積極影響,有利於建立平等競爭的市場經濟機制。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出台。《意見》明確提出,要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
2、煤電聯動需完善
《意見》指出,要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煤電聯動是電煤市場化改革的關鍵所在。通過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可以更好地理順火力發電產業鏈,短期內幫助電力企業緩解財務負擔和煤電之爭,而從中長期來看,則可以為火電投資和民間資本進入火電領域提供更有利的商業環境,成為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和保障電力供應的重要力量。自煤電聯動政策實施以來,煤炭價格有漲有跌,而電力價格只漲不跌,導致電力體制改革因煤炭價格問題而進展緩慢。雙軌制終結後,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將充分顯現,煤炭價格上漲了,電力價格就可以上漲,煤炭價格下滑了,電力價格就隨之下調;上網電價也可以依據電力生產成本進行競價上網。「煤電聯動」將擺脫「只漲不跌」的怪圈。
《意見》將煤電聯動周期由之前的不少於6個月上調至1年以上,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下調至10%,有利於避免電價頻繁上漲。隨著煤、電市場體制機制逐步完善,電價調整周期可能逐步縮小,電煤價格波動也將逐步緩解。
相關行業標準分析
圖表 5:電煤行業相關標準
政策名稱 |
發布時間 |
發布部門 |
主要內容 |
《關於「十二五」期間進一步推進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 |
2012年11月 |
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中國煤炭工業堅持科學布局、集約開發、安全生產、高效利用、保護環境的發展方針。 |
《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條禁令」》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十項要求」》 |
2011年12月 |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範和遏制各類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
《關於加強發電用煤價格調控的通知》 |
2011年11月 |
國家發改委 |
自2012年1月1日起煤炭企業供應給電力企業的合同煤價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 |
《關於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
2011年10月 |
山東省政府 |
原則上不再審批煤礦和地下開採非煤礦山項目,確需批建的項目必須達到一定標準,並通過審批。 |
GB/T 7562-2010 發電煤粉鍋爐用煤技術條件 |
2010年9月 |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 |
代替標準GB/T 7562-1998 |
數據來源:中安顧問
三、2010-2012年中國電煤行業發展社會環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