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長期來看,智能電視產業最終可能呈現兩種路徑融合發展的趨勢,且兩種模式分別由現有彩電製造企業、內容運營商主導,類似於智慧型手機行業中並存的安卓和蘋果模式。
模式1:製造企業+內容商。在這種模式下,製造企業主導,整合內容商,類似於智慧型手機的安卓模式。製造企業賺取硬體利潤,並享有內容商的分成。而搭載的內容商獲取內容、廣告等收入。
模式2:內容企業+代工製造。該模式類似於智慧型手機中的蘋果模式及此前樂視推出的超級電視模式。其中內容企業是主導,而製造端交由代工企業完成。代工企業以此爭奪電視製造市場,賺取代工製造利潤,而內容運營企業通過占據終端市場,獲取持續的內容收入和廣告收入。該模式盈利的關鍵在於用戶規模。
無論哪種模式,我們認為主導企業必須具備較高的品牌影響力和消費者口碑,才能依靠用戶規模攤薄硬體成本,獲取內容收入。並且我們認為未來行業將會是兩種模式並存,融合發展的情況。
主導企業角色不同,決定了兩種模式各有優劣。以上兩種模式由於主導企業不同,在推進過程具有不同的立場和側重,因此在發展中也存在各自的優勢和瓶頸。例如內容企業主導的模式,由於是挑戰者和新進入者,會敢於大舉利用新渠道、新模式;而現有製造商主導的模式,會利用已有渠道和優勢,穩步漸進的推進。我們認為未來行業可能會存在兩種模式融合發展的態勢。
模式1的優勢在於,以現有製造商為主導的情況下,能夠利用現有製造企業的渠道及品牌影響力。該模式的瓶頸在於,現有製造企業對固有的產業模式熟悉而依賴,要採用新模式需要具備較強的全產業的整合能力,以此來整合軟體供應商抑或是一定程度的向軟體供應商轉型,從而實現對電視--這一新型的家庭互聯終端的占領。
模式2的優勢在於能夠利用網際網路等新興銷售渠道降低流通成本。而瓶頸在於需要有品牌影響力的企業主導從而打造完整的垂直生態鏈,獲得較大的用戶規模,並且需要具備技術和製造能力的代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