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為加強金融領域數據治理與風險防控能力,中國人民銀行於2025年4月正式發布《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政策將於2025年6月30日起實施。作為我國金融業數位化轉型進程中的重要制度性文件,《辦法》通過構建覆蓋全流程的分類分級管理體系,強化金融機構在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責任,旨在平衡數據開發利用與風險防控需求,為金融行業築牢數據安全屏障。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銀行行業競爭格局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分析報告》指出,《辦法》開宗明義確立了"誰管業務,誰管數據安全"的核心原則,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業務領域數據安全承擔指導監管職責,而金融機構等數據處理者需履行直接保護義務。通過建立分類分級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將數據分為一般、重要和核心三級,並特別強調核心數據可能直接影響政治安全的特性。辦法明確要求每年更新業務數據資源目錄,確保數據治理基礎信息的準確性與時效性。
依據數據泄露或濫用造成的危害程度,《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建立"三維分類標準":從關聯性標識個人信息來源、敏感性劃分數據風險等級(如高敏感性數據需經內部審批)、可用性確定數據恢複目標。針對結構化與非結構化數據分別制定差異化管理策略,特別是對涉及個人生物識別信息等特殊場景作出限制性規定。
在收集環節,《辦法》要求除合法公開數據外均須取得授權並留存憑證,禁止未經批准採集原始生物特徵數據。存儲方面明確核心數據系統需達到四級網絡安全保護標準,並建立冗餘備份機制。使用過程中強調高敏感數據原則上不得導出,展示時應脫敏處理;傳輸環節則規定加密要求和場景限制,禁止通過網際網路隨意傳遞關鍵信息。
辦法從訪問控制到算法風險防控提出具體技術規範:要求特權帳號實施雙因素認證,日誌記錄需留存至少63年不等;存儲介質銷毀須制定專項策略。特別強調隱私計算等新技術應用時的安全邊界,要求確保合作方無法接觸原始數據。針對核心數據跨境傳輸建立國家安全審查機制,防止通過拆分等方式規避監管。
金融機構被強制要求每年開展重要數據安全評估,並根據事件影響程度劃分四級處置標準。發生重大數據泄露或篡改時,需在24小時內啟動應急預案並向監管部門報告。辦法還引入合規審計制度,規定核心數據處理者須年度審計,一般機構每三年進行一次。
總結:
《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通過制度設計與技術規範的深度融合,構建了覆蓋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體系。該政策不僅強化了金融機構的數據治理主體責任,更通過分類分級、全流程管控等創新機制,在保障金融業務正常運行的同時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隨著2025年6月正式實施,預計將在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個人隱私、促進數據要素有序流動等方面產生深遠影響,為我國金融業數位化轉型提供重要制度支撐。
更多銀行行業研究分析,詳見中國報告大廳《銀行行業報告匯總》。這裡匯聚海量專業資料,深度剖析各行業發展態勢與趨勢,為您的決策提供堅實依據。
更多詳細的行業數據盡在【資料庫】,涵蓋了宏觀數據、產量數據、進出口數據、價格數據及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等各類型數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