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研發一方面密切關係著人類健康的緊迫需求,另一方面也緊密關係著醫藥產業發展的重大需求。隨著世界財富的增長和人口的老齡化,人們對健康的重視程度和支付能力會不斷提高,已有藥物還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新藥的研發需求變得極為迫切。以下是宇博智業小編整理的新藥行業定義及分類。
新藥(New Drugs)是指化學結構、藥品組分和藥理作用不同於現有藥品的藥物。根據《藥品管理法》 以及2007年10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藥品註冊管理辦法》,新藥系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藥品。對已上市藥品改變劑型、改變給藥途徑、增加新適應症的藥品,不屬於新藥,但藥品註冊按照新藥申請的程序申報。2015年對新藥的概念進行了更改,新藥系指未曾在中國境內外上市銷售的藥品。
註冊按照新藥申請的程序申報,但改變劑型但不改變給藥途徑,以及增加新適應症的註冊申請獲得批准後不發給新藥證書(靶向製劑、緩釋、控釋製劑等特殊劑型除外)。新藥經申請、檢驗、審評、生產現場檢查合格後,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審核發給新藥證書,申請人已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並具備生產條件的,同時發給藥品批准文號。
美國新藥分類:
美國新藥有兩種分類方法。第一種是根據藥品特性分為創新藥和仿製藥。創新藥是指首次在美國上市的藥品,其上市前必須向FDA提出新藥申請。仿製藥的上市則提出簡略新藥申請。
第二種是根據新藥的化學新穎性和療效的潛力分類。化學新穎性分為七類:①全新分子化合物;②新酯、新鹽或其他非共價鍵的衍生物;③新製劑或新配方;④新結合物;⑤新生產廠;⑥新適應症;⑦未經新藥申請已上市的藥品。療效潛力分為P(指療效優於市售藥)和S(指療效和安全性與市售藥相似)。
中國新藥分類:
國家藥監局按藥品管理要求把新藥分為以下五類:
一類 未在國內外上市銷售的藥品:
(1)通過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製得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2)天然物質中提取或者通過發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單體及其製劑;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製得的已知藥物中的光學異構體及其製劑;
(4)由已上市銷售的多組份藥物製備為較少組份的藥物;
(5)新的複方製劑;
(6)已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製劑增加國內外均未批准的新適應症。
二類 改變給藥途徑且尚未在國內外上市銷售的製劑。
三類 已在國外上市銷售但尚未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藥品:
(1)已在國外上市銷售的製劑及其原料藥,和/或改變該製劑的劑型,但不改變給藥途徑的製劑;
(2)已在國外上市銷售的複方製劑,和/或改變該製劑的劑型,但不改變給藥途徑的製劑;
(3)改變給藥途徑並已在國外上市銷售的製劑;
(4)國內上市銷售的製劑增加已在國外批准的新適應症 。
四類 改變已上市銷售鹽類藥物的酸根、鹼基(或者金屬元素),但不改變其 藥理作用的原料藥及其製劑。
五類 改變國內已上市銷售藥品的劑型,但不改變給藥途徑的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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