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導向到落地,信貸資產證券化審批制轉備案制的過程並不漫長。20日銀監會正式發文,信貸資產證券化進入常態化階段。
作為「99號文」中提及的六個轉型路徑之一,各信託公司紛紛瞄準備案制帶來的機會。
現有的業務結構中,信託多以類SPV的身份介入,主動管理領域難見優勢。但消沉一時的銀信合作業務,卻藉此看到曙光。
多位信託公司人士如是說,與國有大行相比,中小銀行如股份行、城商農商行有更大的市場潛力,也是未來瞄準深耕的領域。
逐筆審批取消
記者日前獲悉,20日銀監會下發了《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備案登記工作流程的通知》(銀監辦便函1092號文)(下稱「《通知》」),由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第四次會議和銀監會主席第八次會議決定,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將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
銀監會表示,本著簡政放權原則,未來銀監會不再針對證券化產品發行進行逐筆審批,經申請取得資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證券化產品前需進行備案登記,在完成備案登記後可開展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工作。已備案產品需在三個月內完成發行,三個月內未完成發行的須重新備案。
據《2010-2015年中國私人銀行業深度評估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稱,備案過程中,各機構監管部應對發起機構合規性進行考察,不再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級機構等合格中介機構應針對證券化產品發行方案出具專業意見,並向投資者充分披露。
對於相關業務資格申請,通知表示,已發行過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豁免資格審批,但需履行相應手續。
自2013年7月國務院「金十條」明確提出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化發展至今,信貸資產證券化進入「常規化」落地用了不到一年半的時間。
多位信託人士均認為,轉型期間,備案制給了一個開放的信號,流程簡化,這塊業務未來規模一定會慢慢起來。資產證券化是現在成為信託一個較為明朗的機會。
西部地區某信託公司人士則透露:「早就在做業務準備,目前正在向銀監會爭取資格,今年提資格申請的公司比往年要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項業務起始至今近十年中,今年的業務量呈井噴態勢,截至11月底,產品發行規模達2179.48億元。
2013年10月央行與銀監會召開信貸資產證券化工作會議,確定新一輪資產證券化試點總額度為4250億元。根據監管意見,此輪資產證券化試點中信託公司是唯一受託人。
銀信合作曙光
銀信合作是信託重點業務之一。此前,銀信合作模式主要為商業銀行理財資金、同業資金等表外資產藉助信託通道投資非標資產,在受到「127號文」限制後,銀信合作一度陷入低谷。而現在,信貸資產證券化備案制仿佛一抹曙光照到谷底。
從已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機構來看,銀行是主流。最先入場的是包括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在內的政策性銀行及四大行。
而後發行主體日趨多元化,城商行、農商行、汽車金融租賃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也逐步成為資產證券化的潛在對象。
「在資產證券化領域,大型國有銀行的參與意願並不強烈,實際上股份行、城商行等中小銀行的市場潛力更大,這類銀行對改善信貸結構、資產出表的需求遠高於四大行。」一位信託公司研究部人士認為。
截至2014年11月,股份制商業銀行規模合計達712億元,已超過四大行的業務規模,到年末這一數字還在不斷增長。同時已有4家農商行,14家城商行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407億元。
華東一家城商行投行部經理對理財周報記者表示:「上個月我們剛做了第一單,現在實行備案制了,銀行業務布局上也做了調整,預計明年或後年將把資產證券化作為常規業務開展。」
平安信託首席風控官兼總經理助理顧攀亦公開表示,平安信託有針對性的進行了2014年度的業務部署,其一是加強資產證券化方面的投入力度,儘快擴大業務規模,以彌補銀行體系資金逐漸下降的流入額。
兩方需求的齒輪逐漸咬合。
上述投行部經理表示:「現在產品結構里信託是必須的一環。銀監規定信託公司是試點業務唯一受託人,而我們也與券商專項資管計劃的團隊接觸過,但在資產隔離、監管歸口等方面信託更合適。」
不過,信託在資產證券化中的主導性不強,僅以SPV角色,充當制度載體和通道職能。「像結構設計等核心部分都是券商來完成的,券商同時是產品的承銷機構,產品中另一個必要角色。」上述人士透露,「信託的競爭很激烈,做一單業務利潤最多也只有千一,大部分都達不到這個比率。」
雖然利潤微薄,但信託公司之間仍不惜為分到一杯羹降低費率。
理財周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已有近半數信託公司獲得信貸資產證券化資格,但其中發行過產品的有19家。19家具有經驗的信託公司在業務規模上仍相距懸殊。發行規模在前五位的信託公司分別是中誠信託、中信信託、金谷信託、中海信託和華潤信託。
「在經過初期競爭之後,下一步業務能做多大就要看資源和專業化了。如果培養專業團隊,未來在財務顧問、發行承銷領域能夠提供全面服務的時候,利潤空間會隨之放大。」
2014年銀監會「99號文」中也明確指出要提高信託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增加值,從SPV擴展到財務顧問、發行承銷等工作。
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之外,私募信貸資產證券化也為信託公司所看好。
私募信貸資產證券化,主要以商業銀行消費類貸款為基礎資產,信託公司發起設立信託計劃受讓上述貸款債權資產,將該信託計劃份額在私募市場上進行發行。
以外貿信託為例,截至2013年底,其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規模近800億元,其中公募信貸資產證券化約100億元,私募個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規模近700億元。
2014年發行的「中海信託·平安銀行汽車消費貸款資產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也是該類業務的一個代表。
私募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以銀行的信用卡貸款和汽車貸款等消費類貸款為主。試水該類業務的多是股份制銀行,類似的還有紫金信託「興信1期興業銀行信用卡應收帳款類證券化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此類業務基礎資產缺乏統一的合格標準定義。在法律完善之前,風控方面難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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